烟熏火燎的下一句怎么接-烟熏火燎的下一句
1.原创散文:爷爷故事就在这袅袅烟雾中,续了又续
2.故乡记忆作文
3.满面尘灰烟火色下一句
4.问一下关于朱自清的散文《谈抽烟》
原创散文:爷爷故事就在这袅袅烟雾中,续了又续
爷爷的小房子,卧在一个山湾里,黑黑的土墙与黑黑的杉树皮房顶,一走近小小的稻场,烟火的气息就从小木格窗向我扑来。
爷爷喜欢烧草皮,作肥料,火坑里烟就特别大。隔三差五,爷爷干完农活儿,就会把屋前屋后有草的地方,甚至去对面郑家的小路,以及去田里的小径,都用薅锄片去薄薄的一层,骄阳之下晾去多的水分,用撮箕提回去,码在柴尾巴上,一点点地往前攒去。有时候,爷爷在坡里干活儿,就在柴堆上盖上一厚层,这样既沤了柴草灰肥,又留了火种,到屋后提起火钳扒拉几下,加点枯枝子柴,吹火筒伸在烟柴头上吹两下,火就又燃旺了。反正他住的是老屋子,烟熏火燎,连墙土中间都被熏得黑黢黢的,也无所谓。
只不过是烟火气息更浓郁一些。杉木松木枯枝的油香味,花栎木的清香味,蒿草的药香味,其它青草的糊味……我只要在爷爷的屋子外头使劲吸一下鼻子,就知道他今天火里烧的什么柴什么草。
烟火留下的草木灰是爷爷的万能肥。他的烟叶田,他的小菜园子,都有一层厚厚的草木灰。我不懂草木灰为何这么受他器重,但那茂盛的烟叶田,一匹叶子足有两尺长,叶片厚厚的,颜色也呈墨绿,上面偶尔还伏着一条胖乎乎的青虫,哎,你看嘛,连青虫都长得如此壮实!爷爷把虫子捉下来,丢给大公鸡,大公鸡啄两下,又衔去讨好母鸡了,母鸡毫不客气,它头一扬,脖子缩动两下,虫子就下肚了。
还有长得劲鼓鼓的小菜,像赌气一般,像彼此之间有着仇恨一般,明晃晃地挂在枝头炫耀自己的活力。尤记他种在一块大石板上的韮菜,水灵灵,翠生生,中间不夹一根杂草,细长的叶子,如秀发一样齐整,清晨的露珠挂在叶尖,晶莹剔透,不忍触碰。每次我和姐姐去爷爷的小屋,他就安排姐姐去割上一大把,洗净切成小段,再又细细切半碗肥瘦相间腊肉臊子,架上炭火,炖鸡蛋。啊,那鸡蛋羹的香啊,能香一屋子,香得让我觉得有个爷爷真是个富裕的人生!
当然,爷爷的小屋子里,从来不缺香——不缺烟火香和烟火烹制的香,有时是炭火煨的腊腰条肉,有时是鼎锅烘的腊猪蹄,还有酸酸脆脆的腌包儿菜(球白菜),一咬就一口又酸又辣的水的泡小红椒……种种硬菜小菜,也不知我爷爷这位地主家的公子哥是怎么有了这手好厨艺的。
他做小菜,只有一个绝招,该粗放就粗放,比如煮肉,一定是大坨坨,大块块,煮开了再放盐,再加花椒生姜大蒜,最后放辣椒皮。
而精细的一点儿也不含糊,比如做豆鼓或者霉豆腐,花椒辣椒一定先炕干潮气后再用碓舂得细细的,还有各种我不知名的香料,都有严格比例。说到这儿,我倒想起了他稻场坎下的一小块田,里面种的全是香料,一棵花椒树,一棵山胡椒树,还有一丛合香,一行生姜,其余的,我也不认得,也就不记得了,反正比我母亲的小菜园子品种丰富多啦。当然,那里也是草木灰的用武之地啦,草木灰的数量有限,不可能所有地里都撒上,小菜和烟叶是爷爷的宠儿。
爷爷自制的烟,尤其是马棒(竹根烟斗)烟,抽起来,不但一点都不呛人,还香香的。我特别喜欢爷爷抽马棒,每当天边的晚霞熄掉之后,我就会说:“爷爷,呼马棒嘛。”随即给他把马棒递上去,把装烟丝的铁盒子捧过去,还把挖马棒的一个小签子也放到他顺手的地方,再把卷得紧紧的像根棍子的火纸卷点着。爷爷坐下来,拿起马棒,先伸到嘴边吹两下,然后扭开盒盖子,细细的烟丝在白炽灯泡下泛着淡褐色的光,一缕夹着极淡的熟菜油味的烟草味飘了过来,他伸出三根手指,撮了一点,按进马棒的斗里,抚平,我连忙把火纸卷吹亮递上去,爷爷接过去顺手点燃了烟,马棒的斗像颗星星亮了起来,爷爷吸两口,又停下来,一斗烟,三五口,火星一明一亮间,就完了,他“噗”地一下,把烟灰吹出去,转过马棒看看,若有残余,就用签子掏一掏,再装一斗烟,再点燃……
爷爷故事就在这袅袅烟雾中,续了又续。他从装肚子疼逃学去山上锁锦鸡的少年时代,一直讲到住在一座叫白岩的山上的猪圈里的青年时代,在那里,他有了这一生中唯一女儿——我母亲,讲到曾是大家闺秀的奶奶被戴高帽子,再讲到喜迎平反时,通知他们去开群众大会,两人高兴得一瓶酒泼在地上了也不知晓的中年,每一段经历,爷爷的语调没有太大变化,如他总结, 社会 的进程,历来如此。倒是我这听故事的小小人儿,对很多故事中的问题不懂,但对那些爷爷向我简要描绘的银首饰,金耳环有着诸多向往,其实爷爷只用了一句话:那些银制的胸针项链,一大团,走路叮叮当当响。我问爷爷:“怎么不偷偷留一点点呢?”他“噗”地一下吐出马棒里的烟灰,干脆利落,反问我:“是脑壳重要还是那些东西重要?”
于是,我的念想也被爷爷用烟雾吐散了,我至今不喜任何首饰,也不知道是不是小时候在爷爷的火坑边,被烟火熏得黑黢黢的,已显不出它闪亮的色彩,被我藏在了某个角落里。
但爷爷在烟火的香味里,却开拓了我的另一些喜好。在屋子火坑旁边的木窗台上,许多小小的黑乎乎的东西都落有一层柴草灰,唯有他的老花镜,唯有他的大部头书,还有蓝红的铅笔都亮亮的。他每晚都会看如大词典一般的《选集》或者《邓小平理论》,我曾拿起看过,书上的蝇头小字密密麻麻,书页已熏成了**,翻动书页时全是烟火的气息,我一点也看不明白,幸好,他有一大盒子小人书《星球大战》、《上甘岭》、《庐山恋》……在他读书的时光,我也就着那火,就是那黄晕的光——读书。
尤其是冬天,小木窗外又冷又黑,风呼啸而过,但小屋子里,火燃得旺旺的,似乎能照亮整个世界。
故乡记忆作文
故乡记忆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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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记忆作文1
如果说故乡是一片广茂的大地,那童年就是一棵嫩绿的青苗,在土壤的滋养下茁壮成长;如果说故乡是一条永不干涸的河流,那童年就是河床上跳跃的浪花,折射出斑斓童真。
我与家乡在同一城市,家乡住长江上游,我住长江下游,高速路只需90分钟的车程就可抵达,一年总要回去那么几趟。一直以为——只有远在他乡漂泊的游子,才会思念故土。没想到经常与家乡亲近的我,对故乡依然眷恋不已,不受管制的思维时不时的穿越时空,溜回故里,闲情信步一阵后方才尽兴。原本认为:只有到了迟暮之年的垂垂老者才怀念故乡。可我早在而立之年就无比想念家乡。
昨晚又梦回故里,对那西南小镇的情思如泄闸的洪水,汹涌澎湃。那不可抑制的乡愁在心中盘旋萦绕,我急切地在百度上收听《故乡情》:“故乡的土故乡的人,故乡有我一颗少年的心。几度芳草绿几度霜叶红,以往的欢笑依然在梦中……”这绝妙的歌词句句都是我的心声,故乡有我纯真的美好童年、有我少年的成长足迹、有我飞扬的蓬勃青春……反复聆听这首情真意切的老歌,无边的思绪随着优美的歌声飘向美丽的家乡。
我们这个院有十户人家,彼此都相敬如宾。你家春季摘的白菜,他家秋季挖的莲藕;东家夏季成熟的香蕉,西家冬季收割的甘蔗,相互赠送品尝。我喜欢乡村的山山水水、花花草草、田园菜园,还有那十分可爱的猫狗鸡鹅;喜欢一园子的人夏天围在葡萄架下乘凉的夜晚,你一言我一语,看萤火飞窜,繁星闪烁,还能听见蛙声一片;喜欢淳朴的邻居用筛子端着一串串的葡萄,分发邻里时的那份真诚和喜悦;喜欢每年杀年猪时几家轮流请客的那份热闹——男人一桌,划拳猜谜,妇人一桌,闲话家常,小孩一桌,叽叽喳喳。那其乐融融的情景,我至今都无法忘怀。
那时农村有缝纫机的很少,缝补衣服全用手工,二姑买了一台缝纫机,四十几岁的她自己摸索着学会了踩机子,姑妈除了会打补丁,还会一些简单的裁剪,如:围裙、袖笼、内裤等,这也是心灵手巧的二姑偷学的。于是一个院落的邻里都把需要缝缝补补的衣裤拿来,姑妈也欣然为乡亲们义务劳动,她家堂屋内的沙发上,堆满了老老少少的旧衣服,大都是这里烂个洞、那里绽了线。热心的姑妈总是笑呵呵的做这些细碎之事。这家的补好了那家的又拿来了,那沙发上的旧衣随着季节的变化而不同,二姑忙里偷闲,不曾有一丝怨言。那补得整整齐齐的巴子就是她的劳动成果,乡亲们的满意微笑,就是对她爱心的最好肯定。
不管春夏秋冬,白天晚上,只要有空,邻居们喜欢聚在二姑家闲聊。饭后都不约而同的先后来“报到”,总有说不完的话题,小孩们则在一旁开心玩耍。二姑手脚麻利地操作机子,偶尔插上几句,其他农妇也没闲着,手拿毛线或鞋垫,穿针走线,手不停息。在愉快的交谈声中直至睡意袭向大家,方才一一散去。
后来家家有了电视,乡亲们仍然保持到姑妈家集合的习惯,自然多以头天的电视剧为主题展开议论,在一阵阵的哄笑声中又度过一天。再后来表哥娶了表嫂,姑妈教会儿媳使用缝纫机,表嫂也继承了姑妈的善良。我长大了,母亲为我购置了一台机子,并拜师学了一段时间的缝纫,我学着二姑:为质朴的乡亲尽一份绵薄之力,在他们感激与尊重的眼神中也得到一份愉悦和满足。
我的二姑父以前是工厂的货运火车司机,他在家休息时总是热情爽快的无偿为乡亲们修理自行车,补磁盆和锑锅之类的小东西。他与二姑无私的给予在我幼小的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
长辈们以实际行动告诉我们下一代:什么是助人为乐!什么是与人为善!环境能改变人,也能塑造人,美国一位心理学家在他的著作中有这样一段发人深思的话:如果孩子生活在受欢迎的环境中,他便学会钟爱别人;如果孩子生活在安全中,他便学会相信自己周围的人们;如果孩子生活在友谊中,他便会觉得,他生活在一个多么美好的世界……我在祥和、友爱、文明的氛围中快乐成长,故乡的水土、纯正的民风养育我安宁平和的心性,在我幼小的心田播下爱的种子,赐予我一棵感恩之心。
岁月悠悠,韶华已逝,当年边唱着“黄葛树,黄葛丫,黄葛树上有个家……边跳橡皮筋的小姑娘,已是不惑之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勤劳的家乡人生财有道,不仅瓦房翻盖成楼房,还陆续在城里购买了花园洋房,只留下一些不舍故土的老人,虽住在小洋楼里,可往昔的热闹一去不返。家乡的田地也早已荒芜,果林无人打理,树上结得不多的果子也无人问津。
动听的旋律还在继续,席慕容说得好“乡愁是一棵没有年轮的树,永不老去”。是的.,在心中永远年轻的家乡,是一幅充满生活情趣的田园山水画,是我永不退色的记忆相片。
故乡记忆作文2回忆故乡
想故乡便是童年,我也只是在那里从出生起留恋了九年的时光。那里有你曾经儿时的伙伴,你曾经游戏的场所。还有老屋、老人、老东西,那都是些自己曾经喜欢的,只是岁月不经我的允许,便将他们掩埋。到头来,只是慨叹“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的悲哀。
比起现在周围都是高楼林立的情景,我越来越多的回想起故乡田野上那一望无际的感觉。我并不想说大自然的构造总是让人觉得很美,但是故乡那没有人工做作的意境总能令我暂时忘却自我。至少在那里我真正能感受到那“天圆地方”、“水天一线”,虽然客气中常会弥漫着烟灰的味道,那里时常会有一堆一堆的秸秆在焚烧。我们这些小孩们,就借着这个机会拿着各自家里的番薯放到最底层的秸秆里去焖。其实一堆秸秆放在大太阳下晒,它是会自燃的。在那股子烟熏火燎下,番薯很容易就熟。在那时,我们感觉很自由,也很快乐。
小学时上学的路只有一条,从我们这个村子越过一个村子到位于另一个村子的学校的大路,这是我们整个地方唯一的车行大道。而放学时就有两条路可以选择,一条是车驰大道,刚好另一条就是羊肠小道。这条小路,通常是牧羊人必经的小道,所以小路上通常充满了要么是黑珍珠状的新鲜的羊粪,或者要么是已经变成了“饼”状物体的风干的老粪。
依着这条路的旁边是一条河,沿着这条河一直走,就可以走回到我们那个村子。最新奇的是河两边的风景,稀疏的林立着一些早已过时的老房子,几乎都是只有阿公阿婆住在那里。在那里,有着唯一的一家商店,房子和店主一样古老。房子是木质结构的,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以前是一座土地庙,而这个老头以前肯定就是这座庙的庙祝。后来,老房子旁边建了一所能住人的房子,店主也变了,肯定是也只有是老头的儿子愿意呆在那里。河旁边都会有属于各自家的菜园子,甚至有时还会有一篱笆围起来的竹子,其实说怪也不怪,竹笋能拿来吃,竹子又能做扁担、竹蓖等一类的竹制品,这都是有它的经济价值的。
其实我们并不顾及这些,我们只知道当有时天气好的时候,我们就会飞也似的从校门冲出,或者跑到河里去“徒手抓鱼”,或者就这样直接着跑着回家。因为根本不用顾及大道上那些飞驰的车辆会在这里撞上我们,而如果上学父母就不会允许我们走这条路,并在疯玩。最重要的是我们是真的觉的我们属于那个安静的世界,并且那个世界能够无声息的接受我们。而不是大路上嘈杂的鸣笛声、大人的说话声,令我们无法随心所欲的大声说话。
故乡时的童年,我们向往自由自在,就和我现在还在追求的一样。
满面尘灰烟火色下一句
“满面尘灰烟火色”的下一句是“两鬓苍苍十指黑”。
此句出自唐代诗人白居易所写的《卖炭翁》,此句的意思是他满脸灰尘,显出被烟熏火燎的颜色,两鬓头发灰白,十个手指也被炭烧得很黑。
原文:
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
满面尘灰烟火色,两鬓苍苍十指黑。
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
可怜身上衣正单,心忧炭贱愿天寒。
夜来城外一尺雪,晓驾炭车辗冰辙。
牛困人饥日已高,市南门外泥中歇。
译文:
有位卖炭的老翁,整年在南山里砍柴烧炭。他满脸灰尘,显出被烟熏火燎的颜色,两鬓头发灰白,十个手指也被炭烧得很黑。卖炭得到的钱用来干什么,买身上穿的衣裳和嘴里吃的食物。可怜他身上只穿着单薄的衣服,心里却担心炭卖不出去,还希望天更寒冷。
夜里城外下了一尺厚的大雪,清晨,老翁驾着炭车碾轧冰冻的车轮印往集市上赶去。牛累了,人饿了,但太阳已经升得很高了,他们就在集市南门外泥泞中歇息。
《卖炭翁》赏析
这首诗具有深刻的思想性,艺术上也很有特色。诗人以“卖炭得钱何所营,身上衣裳口中食”两句展现了几乎濒于生活绝境的老翁所能有的唯一希望。这是全诗的诗眼。其他一切描写,都集中于这个诗眼。在表现手法上,则灵活地运用了陪衬和反衬。
以“两鬓苍苍”突出年迈,以“满面尘灰烟火色”突出“伐薪、烧炭”的艰辛,再以荒凉险恶的南山作陪衬,老翁的命运就更激起了人们的同情。而这一切,正反衬出老翁希望之火的炽烈,“卖炭得钱,买衣买食”。
老翁“衣正单”,再以夜来的“一尺雪”和路上的“冰辙”作陪衬,使人更感到老翁的“可怜”。这一切,正反衬了老翁希望之火的炽烈,“天寒炭贵,可以多换些衣和食”。接下去,“牛困人饥”和“翩翩两骑”,反衬出劳动者与统治者境遇的悬殊。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卖炭翁
问一下关于朱自清的散文《谈抽烟》
也 谈 抽 烟
昨晚看了朱自清的散文《谈抽烟》,谈到了抽烟的几个好处。我看,说是好处,其实在戏弄吸烟者。
抽烟的确不是什么好事,大家都知道。各种媒体都在宣传抽烟的害处,无论从医学、健康的角度,还是从社会、心理的角度来看,吸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那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抽烟呢?
至所以有那么多人对抽烟兴趣不减,必有其他原因。其实仔细想来,抽烟就是,大家知道不好,但让人特别上瘾,就是丢不下,就像一样,大家都知道是五毒之一,但就是屡禁不止,越嫖越上瘾,以至于长期包妓、养妓。
抽烟同在诸多方面呈现出惊人的一致。
首先,抽烟不像饮酒。少量饮酒有益于健康,而抽烟是有百害而无一利。
同样,不像交友。交些知心朋友,哪怕是红颜知己,可以增添生活的情趣,消除寂寞,而有损道德、健康和家庭生活,也是百害而无一利。
大家都知道抽烟对身体有害,烟草商也知道,于是假惺惺地在香烟盒上写上“吸烟有害健康”,实则是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
这无异于在妓院门口挂一个牌子,上面写道:“有损家庭和睦,并有传染的危险,在跨进门之前要谨慎三思。”
在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吸烟,其结果是让别人吸二手烟,伤害他人身体。
在他人在场的情况下,其结果是让别人目睹道德的沦丧,戕害他人心灵。
抽烟让人上瘾。鉴于抽烟不利健康,许多烟民发誓要逐渐减少烟量,今天抽两包,明天抽一包半,后天抽一包,大后天抽半包,直至最后彻底戒掉。这无异于《孟子·滕文公下》记载的一则“攘鸡”的故事:有一个人每天偷邻居家的鸡(攘鸡),有人对他说:“这不是君子的行为。”他说:“那就减少点,每月只偷一只鸡,一直到明年,然后就彻底不偷了。”倘若明知偷鸡不对,应即刻停止,为何要等到来年?
也容易上瘾。鉴于长期会对身体和家庭生活伤害,有些嫖客就发誓逐渐减少这种恶习,先是一周嫖一次,再就一月嫖一次,然后就半年嫖一次,直到彻底戒掉。这跟抽烟、壤鸡没什么两样,要想戒掉恶习,就要干净利落,完全彻底。
老烟鬼在家人面前总是躲躲闪闪,回家前赶紧漱一漱口,生怕老婆闻出烟味儿。回家后还要把烟给藏严实了,千万不能让老婆给翻出来。
养女人也一样,也是躲躲藏藏,回家前赶紧把脸上的口红印和脖子上的香水味儿给抹掉,生怕老婆看出来、闻出来。回家后也要把跟野女人有关的东西藏好,免得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如果有条件,干脆整一套房子,把她给包养起来,这样藏得更严实。
如果不在大庭广众之下吸烟,或者仅限于个与人的私密空间内吸烟,那就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因此,烟可以在市场上随便买到。也正因如此,西方人只在公共场合限制吸烟。
如果至今未婚,或者没有女朋友,就不会对别人造成心灵的伤害,于是,上也能买到“性”。也正因如此,中国人虽然在公共场合扫黄打非,但却允许暗娼盛行。
据说,吸烟可以拉近两个谈话人的距离,没话也可以找出话来聊,适当的时候,烟友还可以抵挡一阵儿:家长或老婆追问是否在外面抽烟了,还有个烟友作证——确实没抽。
据传,共同使两个人的关系异常的默契,有事也当没事,关键的时候,嫖友还可以编上一通:家长或老婆追问是否在,还有个嫖友作伪证——我们在一块,确实没嫖。
烟有质量好赖之分,分为高档烟和低挡烟。抽不起高档的,就凑合着抽低档的。如今,烟价是越来越高,工薪阶层根本抽不上高档的烟。于是,就有人用公款买烟来送当权者,用公款来请客。
也有档次之分,分为高档和低档。玩不起那些出入高等公寓或高级酒店的高档,就凑合着在大街上找那些低档的。如今,的修养越来越高,价位也越来越高,光靠自己的工资,根本玩不起高档的。于是,也有花公款,或用公款“请客”的,甚至公款玩到了欧洲,惹得那些金发碧眼白皮肤的外国竟学会了用中文大声招徕我们的同胞:中国人,有发票!
抽烟和有这么多的相似之处,我简直不敢再想下去了。
我知道,这篇文章一旦登出,抽烟的朋友们肯定会骂我,我也做好了随时准备挨骂的思想准备。不过,本文实属调侃,并没有任何诋毁广大烟民的意思。其实,我以前也冒几口小烟,虽算不上烟枪,但按照上述理论,毕竟也“嫖”过。
大凡喜欢文字的人,似乎都与抽烟有点关系吧。在我所接触过的有关抽烟的文章中,自认为最出名的应该是文学巨匠朱自清的《谈抽烟》,以及台湾散文十大家之首林清玄的《心境与抽烟》和贾平凹的《吃烟》。也许这正应了一句话:烟出文章,酒出诗。
我算不上一个文人,但与烟却有不解之缘。
早在上高三时的一个周末,宿舍里只有我和一位要好的舍友没有回家。舍友神秘地掏出一个白色的小方盒:这是箭牌香烟,抽过吗?我这个农家子弟赶紧的摇头。“箭牌”?不说抽过,就是听说,也是头一遭呢。舍友大方地递给我一支,说:这是我从我爸办公室“顺”的,这回让哥们开开眼,见识一下什么叫烟的味道,什么叫神仙的感觉!那天,我还真的做了一回“神仙”。也许是第一次抽烟,抑或是抽得太快的缘故。一支烟下肚,不一会儿,便觉得天旋地转起来。呕是呕不出,站是站不稳,直到后来,晚自习是不能上了,只好乖乖地躺在床上,“神仙”了一夜。
走出校门,由于工作的关系,抽烟便成了家常便饭。时间一久,感觉抽烟还真有那么一点“味道”。
抽烟的“味道”不在于优雅,在于她有一个不错的提神效果,如人家喝咖啡,品浓茶一样的道理,不同的喜好而已。喜好文字的人,总能在抽烟中捕捉到一种创作的灵感。深夜,坐在书桌前写小文,一旦卡壳,那时候,只需从烟盒或者烟筒里抽出一支,将烟屁股在写字台上轻轻地顿一顿(这样抽起来有劲),然后,往鼻子下一夹,深呼吸,那感觉已是半个神仙了。稍事休息,点燃、深吸一口,然后闭上眼,再将身子往椅背上一靠,极优雅地吐出串串烟圈。让所见、所闻、所思、所想,经过烟熏火燎,刨去粗粝,吸入精华,经口、喉、气管、最后进入到肺,血与肉溶合其中……文章大体都是这样炼成的,灵与火,血与肉,积蓄、燃烧、释放。
抽烟另外的“味道”在于她能够给你带来无尽的安慰。有时候人不好相处,但是烟好相处。你可以选择,可以挑剔,甚至可以向她发脾气。她是你忠心的伴侣,忠实的朋友。自古有人爱江山,爱美人,我独爱烟。小则可以娱情,大则可以料敌制胜。退可以以排解难过伤忧,进可以指点江山。如此惬意之事,非道中人所能领悟也。
当然,烟抽久了,自然会遭到家人的反对。妻子说抽烟有什么好?科学家都说了,抽一支烟要缩短若干秒的寿命,既是害人害己,还不如吃口香糖呢!
我口笨,说不过妻子,所以有好长一段时间,为没有足够的理由抽烟而苦闷!直到有一天,我读到朱自清老先生的《谈抽烟》,方才变得理直气壮起来。
朱自清在文中说:有人说“抽烟有什么好处?还不如吃点口香糖,甜甜的,倒不错。”不用说你知道这准是外行。口香糖也许不错,可是喜欢的怕是女人孩子居多,男人很少赏识这种玩意儿的;除非在美国,那儿怕有些个例外。一块口香糖得咀嚼老半天,那朵颐的样子,总遮掩不住,总有点儿不雅相。这其实不像抽烟,倒像衔橄榄。你见过衔着橄榄的人?腮帮子上凸出一块,嘴里又不时地兹儿兹儿的。抽烟可用不着这么费劲;烟卷尤其省事,随便一叼上,悠然的就吸起来,谁也不来注意你。抽烟说不上是什么味道;勉强说,也许有点儿苦吧。但抽烟的不稀罕那“苦”而稀罕那“有点儿”。他的嘴太闷了,或者太闲了,就要这么点儿来凑个热闹,让他觉得嘴还是他的。嚼一块口香糖可就太多,甜甜的,够多腻味;而且有了糖也许便忘记了“我”。你看,朱老先生都这么说了,我还有什么可怕的!
我不是古巴的卡斯特罗,他是为了国家的利益才带头戒烟,公开告别了与他有44年缘分的雪茄;我不是新加坡前总理李光耀,他是为了创建无烟国,为全体国民做表率,才自动戒烟;我不是……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公民,身上没有那么多的压力,我抽烟抽的只是一个心情,一个喜好,一个自在。
杭州的一个寺里不是有这样一付门联吗:“是命也是运也,缓缓而行;为名乎为利乎,坐坐再去。”这副门联说得多好!“忙忙”人生,一干平头百姓坐下来能干嘛,坐下来抽烟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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