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璧其罪的下一句-怀璧其罪的意思
1.斯人无罪,怀璧其罪是什么意思
2.“其本无罪,怀璧其罪”是什么意思?
3.怀璧其罪的意思及故事
斯人无罪,怀璧其罪是什么意思
斯人(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百姓本没有罪,因身藏璧玉而获罪。原指草民不能私藏宝玉,一个小草民没理由有宝玉,除非**抢劫。后亦比喻有才能、有理想而受害。
出自 《春秋左传·桓公十年》,原文是: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春秋左氏传》(The Spring and Autumn Annals),原名《左氏春秋》,汉朝时又名《春秋左氏》、《春秋内传》,汉朝以后才多称《左传》。
《左传》相传是春秋末年鲁国的左丘明为《春秋》做注解的一部史书,与《公羊传》、《谷梁传》合称“春秋三传”。
也是中国第一部叙事详细的编年体史书,共三十五卷,是儒家经典之一且为十三经中篇幅最长的,在四库全书中列为经部。记述范围从公元前722(鲁隐公元年)至公元前468(鲁哀公二十七年)。
《左传》传文比《春秋》经文多出13年,实际记事多出26年(最后一件事为略提三家灭晋),以《春秋》记事为纲叙事,其中有说明《春秋》书法的,有用实补充《春秋》经文的,也有订正《春秋》记事错误的。
全书绝大部分属于春秋时候事件,但全书的完成已经进入战国时期。这些都说明《左传》与《春秋》的密切关系。
《左传》中的人物与事件是按照历史资料来编写的,但作者在记叙这些历史人物和事件时,也表现出一定的思想观点和政治倾向。这种思想在伦理道德、政治主张、强调等级制度、尊卑观念等方面接近儒家。
揭示了社会变革的历史趋势。作者以敏锐的历史眼光,记述了周王室的衰落和诸侯的争霸、公室的卑弱和大夫的兼并,表现了新旧势力的消长,揭示了社会变革的趋势。
作者在记述历史事件的过程中,表达了对历史事件的认识和理解,并站在儒家立场上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做出对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的道德伦理评价,为人们提供历史的借鉴。《左传》发展了《春秋》笔法,通过对事件过程的生动描述、人物言行举止的展开描写,来体现道德评价。
比如庄公十年叙述“曹刿论战”中曹刿与鲁庄公的一段对话,就是通过曹刿的话语传达出作者的思想。同时,《左传》创立了“君子曰”的新形式,在叙事中或叙事结束后直接引入议论,对事件或人物作出道德评价,以此表明作者的态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春秋左氏传
“其本无罪,怀璧其罪”是什么意思?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释 义 :百姓本没有罪,因身藏璧玉而获罪。 原指财宝能致祸。 后亦比喻有才能、有理想而受害.
出 处:《春秋左传·桓公十年》,原文是:“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典 故 当初,虞叔有块宝玉,虞公想要得到,虞叔没有给他,然后,虞叔为此而感到后悔,说:“周这个地方有句谚语说:‘一个人本来没有罪,却因为拥有宝玉而获罪。’”于是就把宝玉献给了虞公。可是,虞公又来索要虞叔的宝剑,虞叔说:“这实在是贪得无厌。如此贪得无厌,将会给我带来杀身之祸。”于是就发兵攻打虞公。所以,虞公出奔到共池那个地方去了。显而易见,这句话的意思是,贪图财宝会招来祸患。在这段故事中,虞叔因为担心贪图财宝招来祸患,所以,把宝玉献出去了;但是,虞公得到了宝玉仍不知满足,最终因为贪得无厌而被打败。我们可以看到,《左传》的意思是,自己不要贪图财宝,可以免祸,但是,绝对不是说毫无原则地把自己的所有财宝都送给别人;别人如果贪图财宝,也许一开始能得逞,但是,如果不知满足,也就必然招来祸患。这句话后来被引申为“怀才其罪”,甚至“怀色其罪”等等。我们也可以说,一个人去炫耀或者贪图财宝、才华、美貌的时候,常常会招来祸患,财宝、才华、美貌本身都没有罪过,但是,以此来炫耀或者贪图这些的时候,就可能引来灾祸了。《周易·系辞上传》中说:“慢藏诲盗,冶容诲*”也就是这个道理。张尔岐先生说:“如慢藏而不知防者,是教人使盗;冶容而好自炫者,是教人以*,何莫非自致哉!”我们应该好好想一想,这究竟是弊病呢,还是至理名言呢?如果谁愿意为了满足自我的虚荣心而招致祸患,那么,尽管去炫耀、贪图。
怀璧其罪的意思及故事
成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有固定的结构形式和固定的说法,表示一定的意义,在语句中是作为一个整体来应用的,承担主语、宾语、定语等成分。下面为大家带来了怀璧其罪的意思及故事,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成语:
怀璧其罪
拼音:
[huái bì qí zuì]
解释:
原指财能致祸,后也比喻有才能而遭受嫉妒和迫害。
出处:
《春秋左传—桓公十年》:“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献。既而悔之,曰:‘周谚有之: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贾害也?’乃献之。又求其宝剑。叔曰:‘是无厌也。无厌,将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举例造句:
修贡之余远争寄,怀璧其罪渠敢当。
成语典故:
当初,虞叔有块宝玉,虞公想要得到,虞叔没有给他,然后,虞叔为此而感到后悔,说:“周朝的时候有句谚语说:‘一个人本来没有罪,却因为拥有宝玉而获罪。’”于是就把宝玉献给了虞公。可是,虞公又来索要虞叔的宝剑,虞叔说:“这实在是贪得无厌。如此贪得无厌,将会给我带来杀身之祸。”于是就发兵攻打虞公。
所以,虞公出奔到共池那个地方去了。显而易见,这句话的意思是,贪图财宝会招来祸患。在这段故事中,虞叔因为担心贪图财宝招来祸患,所以,把宝玉献出去了;但是,虞公得到了宝玉仍不知满足,最终因为贪得无厌而被打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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