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打成招的冤案比比皆是_屈打成招的冤案

tamoadmin 成语问答 2024-06-23 0
  1. 窦娥的故事由来是怎样的
  2. 晚清四大冤案是什么?杨乃武与小白菜受过哪些酷刑?张文祥是被凌迟处死的吗?
  3. 冤酷的解释冤酷的解释是什么
  4. 张玉环案到底是冤案还是错案?
  5. 张玉环请求追责16名办案人员,你认为办案人员应该被追责吗?
  6. 杨乃武与小白菜的冤案,最后是如何沉冤昭雪的?
  7. 张玉环的冤案,追责起来难度大吗?

(一)佘祥林11年冤狱

佘祥林,1966年出生,京山县雁门口镇何场村人,捕前系该县公安局原马店派出所治安巡逻员。

1994年初,佘祥林的妻子张在玉突然失踪,久寻不到,张家开始怀疑是被佘祥林所杀,因为张在玉患有***。数月后,一村民在村头发现一具腐尸,张家人一口咬定死者就是张在玉。这样,佘祥林就成了第一疑犯,不久即被京山县公安机关抓捕。这一年,佘祥林28岁,张在玉31岁,他们的女儿才6岁。然而,2005年3月28日,被佘祥林“”达11年之久的妻子突然现身,一件天大冤案由此浮出水面。4月13日,京山县***经重新开庭审理,宣判佘祥林无罪。5月10日,佘祥林向荆门市中级人民***提出国家赔偿申请。2005年10月底,佘祥林及其家人,最终累计获得70余万元国家赔偿。

屈打成招的冤案比比皆是_屈打成招的冤案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记者问他11年冤狱最大的感触是什么?佘祥林说不管遇到多大困难,对生活都要充满信心,哪怕是最痛苦绝望的时候。我将珍惜每一天,一家人和和气气,快乐生活。我是一个乐观的人,我相信我能过得幸福。同时,很多人曾对我伸出了援手,我不能让他们失望,我要好好活下去。

(二)赵作海冤案

今年58岁的赵作海,商丘市柘城县老王集乡赵楼村人。11年前的5月9日,他因涉嫌同村村民赵振晌被当地公安刑拘。在被超期羁押三年半后,商丘市中级***一审认定赵作海犯故意罪,判处***,缓期两年执行。2003年2月13日,河南省高级***裁定核准商丘中院上述判决。

2010年4月30日,“被”多年的赵振晌突然出现在村里,和湖北佘祥林案情节几乎完全一致。五年前,湖北京山县村民佘祥林,因杀妻错案蒙冤入狱。11年后,被佘祥林“”的妻子突然现身,佘祥林最终获得国家赔偿案65万元。如今,“死人”复活令赵作海得以昭雪。

问责结果:

2010年5月12日,当年涉嫌刑讯逼供的两名刑警郭守海、周明晗被商丘市检察院刑拘,另有一名刑警李德领在逃。

(三)罗开友冤案

罗开友,四川凉山州雷波县渡口乡营盘村人,找他的前妻——同村人李培香,找了20年。20年前,李培香突然“失踪”,随后,***江里出现一具女尸,被各个方面认定就是李培香。罗开友等6名“嫌疑人”随即被抓,他与父、兄等4人被关押了21个月。虽然最终因证据不足被释放,但罗开友一直脱不了杀妻嫌疑。而且他再也抬不起头来,乡亲们都在背后戳他的脊梁骨,“连自己的老婆都杀,儿心心都是黑的”。在极度的狂躁、郁闷之后,罗开友冷静了下来,他决定用自己的方式“破案”——在茫茫人海中找到前妻。20年后的2010年,他找到了,被他“残忍并沉江”的前妻李培香,在天津静海县好好地活着,但早已是别人的老婆。

(四) ***冤案

1994年8月5日,河北省石家庄市西郊孔寨村附近发生一起案,***成为犯罪嫌疑人被抓,后经石家庄和河北省两级***审判,被判***。1995年4月27日,经河北省高级***复核(当时最高***尚未收回***复核权),***被执行***。那时***年仅22岁。之后,***案的多名办案人员因此立功升迁。

十年后,2005年1月18日,河南省荥阳警方在当地某砖瓦厂内抓获一名可疑男子。该男子真实姓名叫王书金,河北广平人。他向警方供述,曾在河北多名妇女,其中四人被。之后,王书金被广平县公安局押回河北,到其所交代的作案现场进行指认。其中就有十年前由***认定被***“”的康某遇害的现场。

2005年4月,“一案两凶”的***案被《河南商报》曝光后,舆论哗然。

(最新的报道:***在王书金案一审中否定了他是 ***案的真凶,正等待二审的判定结果 )

(五) 呼格吉勒图冤案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发生一起案。公安机关迅速将18岁的青年呼格吉勒图锁定为犯罪嫌疑人。仅仅两个月后,呼格吉勒图被匆匆执行***。

2005年10月23日,被指控作案21起、身负10条人命的犯罪嫌疑人赵志红被内蒙古警方抓捕。其后的情景几乎和***案一模一样:赵志红在落网后,供认曾在1996年4月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一名女性。

翌年11月28日,呼和浩特市中级***不公开开庭审理赵志红系列案。跟王金案如出一辙,检察机关对赵志红的指控,也没有提及在第一毛纺厂家属区公共厕所内的案。

2007年1月1日,对赵志红的***执行被临时叫停,但之后,对此案再无***息。

(六) 张振风冤案

张振风,男,因警察藏匿证据被以抢劫罪判死缓。2010年9月6日17时,失去人身自由3年零4个月后,张振风回到家中。

张振风是河南省鹿邑县杨湖口乡田庄村张庄人。鹿邑县隶属河南省周口市,与商丘市下辖的柘城县相邻。在姐姐的印象中,张振风和很多同龄人一样,不喝酒、不打牌、不会做买卖,农忙时在家干活,农闲时外出打工。31岁时,他的命运发生转折。2007年6月3日下午,张振风因涉嫌入室抢劫、被柘城警方抓获。次日,“根据他的交代”,张的“同伙”——鹿邑县村民郭新魁、郭辉等被抓获。

一年后,本案在商丘市中级人民***开庭审理。张振风承认、抢劫,被判处***,缓期两年执行;郭辉承认、抢劫,被判处***;郭新魁拒绝认罪,被判处***;刘超、刘传军否认但承认抢劫,被判处***15年。

张振风等5人因涉嫌、抢劫犯罪归案后,柘城县公安局曾对5人抽血,与受害人体内残留的***进行DNA鉴定。鉴定结论已排除了5人的犯罪嫌疑,但该结论被柘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余鹏飞隐匿。

2010年8月,张振风案出现重大转机。因其他犯罪入狱的王银光被查出是、抢劫案的真凶,王银光交代了一同作案的王长林和王献志。

(七) 二级警督李久明冤案

李久明,二级警督,1965年1月出生,***党员。1988年调入河北省冀东监狱,1998年起任冀东监狱二支队政治处主任。

2002年7月12日,因一起入室案受到牵连,后被捕入狱。在审讯过程中,因一些办案人员刑讯逼供,迫使他屈打成招,被唐山市中级人民***判处***缓期两年执行。

2004年7月,一名抢劫犯在被执行***前供认,7·12入室案为自己所为,才使这起案件真相大白。

2005年1月,7名参与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受到法律追究。

(八) 警察杜培武杀妻冤案

1998年4月22日,昆明警方在一辆弃置的微型面包车内发现了杜培武的妻子昆明市公安局的干警王晓湘和石林县公安局副局长王俊波被人枪杀的尸体。而此刻正在焦急寻找妻子的杜培武已经被列为重大犯罪嫌疑人。在经过70余天的侦查和刑讯之后,杜培武终于招供,并“揣摩”审讯者的意图编好了现场,但是作案的凶器——王俊波携带的一支***却一直没有下落。1999年2月5日,杜培武被昆明市中级人民***一审以故意罪判处***,剥夺权利终身。经过二审,云南省高院改判***缓期两年执行。

2000年6月17日,昆明市公安机关破获以铁路警察杨天勇为首的特大团伙案。当杨天勇的保险柜被打开后,此前办理杜培武案件的有关人员顿时惊得目瞪口呆,致“二王”死命的那把“七七”式***,赫然躺在保险柜里!

2000年7月11日,云南省高级人民***下达再审判决,宣告杜培武无罪。

九、“110”逼供大案(又称“4.30陷害案”)

在河南省驻马店市“110”报警中心,出了两个败类,***,编造伪证,刑讯逼供,陷害无辜。

祸起三泡尿 爷俩进班房

时间:19***年4月30日晚上10时。 地点:驻马店市乐山路南菜市场。

春季的驻马店,芳草吐翠,气候宜人。张贵斌和谢秀云夫妇在菜市场的丁字路口,开了间瓷器店。

大约晚上十点钟,一辆出租车在路边“嘎”然停下,从车上走下三个青年人,其中两人穿着警服。他们二话不说,径直走到小店门口,拉开裤子,对着门便“哗哗啦啦”浇起尿来。谢连忙制止说:“你们可不能尿这儿。”其中一个穿警服的恶声恶气地说:“尿这咋哩,尿您嘴里也该!”谢见其开口便伤人,就骂道:“你真驾驶(厉害之意——记者注),你们咋这么排场?”那三个人见其顶嘴,凶相毕露,

走上来抬手就打,你一拳我一脚,三下五除二便把妇人打翻在地,鲜血直流,妇人疼得在地上直打滚,扯着嗓子大喊大叫,“来人呀,快来救命啊……”

正在不远处卸货的张贵斌及其儿子张文军、张文普闻讯赶来,看见谢正被一帮狂徒暴打,便扯住三人不让走,并一对一交起手来。

张父见这伙人穿着警服,以为遇上***冒公安了,便叫小儿子文普快去打“110”报警。 

那伙人一听打“110”,更是有恃无恐。“你打110,老子就是110的!看老子不整死你!” 

在双方争斗当中,驻马店市“110”公安民警赶到。果然,“110”并没有出手制服这帮歹徒,他们惊奇的是:打架者怎么会是同事刘建强、张山军呢?“110”把57岁的张斌拉上警车,带进市公安局。深夜12点多,又将22岁的张文军抓进公安局,对二人做了突击审讯。笔录后,不容分说就把二人用手铐铐在铁床的床腿上,直至天亮。

严刑逼***供无罪变有罪

次日(即5月1日)下午,刘建强等人一上班,就逼迫他们承认这样的事实:打架斗殴,不听劝阻并蛮横撒野,把“110”执法民警打伤。张氏父子坚决不承认,又遭到几个人再一轮的拷打。

面对记者,张贵斌回忆说:上班后几个人就把俺爷儿俩铐在市公安局楼底下的两棵松树上,晌午时文军被拉到屋里,几个人不容分说,把娃子推倒在地,一阵猛打,打得他“妈呀 ”、“爹呀”地叫着。娃儿疼得打着滚,钻进床底下,又被他们揪住头发硬拽出来,两手一齐铐在床上,不能动弹。打累了,换人再来,一直到娃吃不住,(在讯问笔录上)签字画押才作罢。后晌4点多,他才被拖出来,仍旧铐树杆上。接着轮着我了,我也是被带到那屋里, 4个人“呼”一家伙把俺掀翻在地,背剪双手绑住,几个人轮番打我的头、胸、后脊梁、胳膊。轮着班儿,有人打有人问,还唬着脸儿说:“你这个老家伙,招不招,不招就整死你。” 打得我死过去好几回,最后他们捞着我的手在他们弄好的口供上摁了指印儿。

经过“110”干警们长达14个小时的“智审猛追”,张氏父子终于低头“认罪”。晚10时许,市公安局做出处理决定:二人各行政拘留15天,不许上告。张的家人不服,请 了律师,要求依法对“110”的裁定复议,却被市公安局无理拒绝。

“4·30”冤案就这样炮制出笼了!

本来事实清楚的公安民警酒后野蛮***行凶案,却变成了截然相反的“殴打警察”恶性凶案。

5月15日,张氏父子拘留期满,驻马店市公安局置市检察院“立即释放”的司法建议于不顾,拒不放人,又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将其二人转为刑事拘留,并再次报请市检察院,要求逮捕。为求正义存拨雾觅真凶。

19***年5月22日,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批捕科接到了市公安局呈报的关于批捕张贵斌、张文军卷宗。驻马店市检察院是一支能征善战的英勇群体,素以办案严谨、善打硬仗而蜚声于河南检察系统。

像平常一样,审查批捕科科长王永波上班后就坐下来阅卷。受害人是公安干警,这种案例并不多见。他决定亲自办理,经过反复推敲,王永波发现存在不少疑点:

一、两次讯问的笔录显示,口供前后截然不同,有指供逼供之嫌;

二、受害干警的陈述与主证人谢秀云的证言大相径庭;

三、其他证人证词中有公安术语出现,显然有人编造伪证。

王永波凭敏锐的洞察力和多年的办案经验,预感此案定有“猫腻”,决非纯粹的妨碍公务案,而极有可能是案中有案。果然不出所料,当他提审“罪犯”时,父子二人同时翻供,并连呼冤枉。他们还露出血糊糊的累累伤痕,请求验伤……他立即向市检察院及地区检察分院主管领导汇报并作了请示。在得到上级的支持后,他暗下决心:案情重大,决不可掉以轻心,一定要弄个水落石出,不能让无辜百姓蒙冤。

王永波明白,此案侦察难度甚大,案件若攻不下来,后果将十分严重。

批捕科的干警们顶着巨大的压力,开始了艰难的侦查。5月27日深夜,由许好华副检察长亲自坐阵指挥,科里干警兵分三路开始调查取证。出人意料的是,重要证人出租车司机刘杰已闻风而避,所有目击群众也讳莫如深,缄口不谈。

三路人马,碰壁而归。正在他们一筹莫展之时,说情者找上门来,要“自家人”高抬贵手,不要太“死心眼”。有人一次就携带万元现金,来到王家“登门拜访”,请他“笑纳” 。

“坚决顶住人情,一查到底”。检察官们嫉恶如仇的正义感使他们吃了秤砣铁了心。他们再次深入群众,反复做思想工作。耐心的开导终于使群众消除了顾虑,吐露了不敢做证的原委:事发次日,刘建强、张山军曾威胁他们:不许如实作证。检察官们又重点对刘杰的妻子做了十几个小时的工作,才让躲在邻居家的刘杰坐到了他们的面前。刘杰说,出事后,刘建强把我请到北京酒店吃了一顿“便饭”,叫我作,并威胁我不得乱说话。调查中,还了解到一个重要的情况:公安干警周靖、钟兵按刘、张的授意,对 张氏父子残酷殴打,严刑逼供。

他们马不停蹄,立即传讯刘建强、张山军和刘军。前两人从事公安多年,一直态度恶劣,拒不交待。检察官们沉着冷静,适时抛出“***”,与二人斗智斗勇,步步紧逼,终使对手败下阵来,如实招认了编证、诬陷受害人的犯罪事实。

据此,检察院批准逮捕刘建强、张山军,同时将干警周靖、钟兵等人交法纪部门立案查处。

惊动***善恶终有报

经过检察官们10多天的艰苦奋战,走访了几十个证人,收集了数十份证言材料,查清了此案的全部事实,拨开了层层迷雾,终于使公安败类露出了庐山真面目。

5月31日,检察院再次做出不批捕张氏父子的决定,至此二人已蒙冤下狱一个月之久。但公安局仍不放人,又以张文军涉嫌伤害为由,将张文军由刑事拘留转为“监视居住”,至 7月8日才不得不将张文军改为“取保候审”。至此,张文军被陷害入狱达2个多月。

记者还了解到,当二人在押期间,公安干警为逼取口供,曾对二人多次进行毒打、折磨,致使张贵斌肋骨骨折三根,吐血不止。经河南省检察院驻马店地区分院法医学会检验鉴定,结论为胸部外伤,属于轻伤。而公安局却没有任何赔礼道歉,更没有一分钱的经济赔偿。而张家治病已前后花去数万元。

19***年8月,新华社记者闻讯赶到驻马店***访。张贵斌告诉记者,在拘留期间,有人几次跑到拘留所对他们进行威胁,不许他们申诉和上告,并放出风说,只要不再上告,拿一万块钱就可以放人,不然就判他三五年刑。

新华社《内部参考》第68期对此案初作披露后,立即引起了河南省、中央、全国人大的高度重视。19***年9月,当时的中央书记任建新作了批示:“郑增茂同志(河南***、书记):请河南省查处,并报结果。”同时,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王汉斌也作了明确批示;时任河南***的***同志看到后拍案而起,在《国内动态清样》上对河南省、省检察院负责人作出指示:“此案要依法追究,严重败坏公安形像。”

案情查清之后,驻马店市检察院对做伪证诬告陷害群众的主犯刘建强刑事拘留,后正式予以逮捕。并对刘建强、刘军、周靖、钟兵分别提起公诉(张山军未被***)。

1998年元月,驻马店市***作出一审判决,判处二刘***各一年,干警周靖、钟兵以刑讯逼供罪分别判刑各6个月,另一个同案犯张山军则只被其单位作了行政处理。

全国第一起“110”民警故意诬陷他人的恶性案件,终于有了结果。

十、7民警擅自枪毙4村民、并诬陷其为歹徒大冤案

 

滥杀无辜竟称击毙歹徒

一九九七年一个夏日傍晚,粤东普宁市郊外。“嗒嗒嗒”、“砰砰”一阵枪响,四名被绑缚的青年村民泣血倒地。这不是枪毙***犯的法场,而是七名民警的擅自行为。如今,隐瞒一年之久的“击毙逃跑歹徒”的闪烁谎言终被戳穿,七民警将被绳之以法。然而,这幕悲剧的发生和由此形成的种种怪圈,不能不引起人们去思索更深层次的问题。

四村民未审问被枪毙:家属不准认尸并强行火化尸体

19***年8月9日,普宁市电视台新闻报导说:“8月7日下午5时许,四名歹徒持枪窜入东西南村一村民家并抢去家中财物,我民警迅速出击抓获歹徒。在押解途中,4名歹徒撞开车门脱逃,公安民警在鸣枪无效情况下开枪击毙4名歹徒。

 

4名死者家属面对亲人不明不白被杀,又蒙如此罪名,悲愤至极,他们纷纷向普宁市委和有关部门反映:这是一起民警冤杀无辜的大惨案。他们在控告信中陈述***原委:8月7日下午4点左右,占陇镇村民陈广丰,自己一人到东西南村找陈某某追讨欠款。双方发生争执后,陈某某报案称陈广丰等人持枪勒索。占陇派出所副所长罗国斌便带领民 警到陈广丰家将其抓捕,并将与陈某报案根本无关,在陈广丰家喝茶谈事的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3名村民一同抓去,不经审问把4人押到一偏僻小道旁全部枪杀。死者家属还提出一些情节和质疑,如陈广丰等四人被抓走时已双手反捆,被七八名民警持冲锋枪 押在警车里,怎能出现4人同时脱逃?死者家属被拒绝到现场认尸,第二天即匆匆火化,有毁灭证据之嫌等等。

案件疑点重重漏洞百出 检察院却认为没发现民警有违法行为

陈广丰母亲陈婵英说,8月7日下午6点多钟, 占陇派出所来了6名未着装的民警,带着两支冲锋枪,4支***,没有出示任何证件就搜查,不由分说就把陈广丰等4 人抓上警车带走。晚上10点多钟,那些民警第二次又来家搜查,不准我进屋,后来说是搜到一支***,把我叫进屋硬按我的手在搜查记录上按下手印。

陈广丰妻子陈丽贞,怀抱未满周岁的女儿,神情哀伤地说:“民警抓陈广丰时,把他的摩托车也开走了,车箱盒里放有买加工纸的4万元现金,后来不知去向。”普宁市检察院在送交普宁市委、市人大的“检察报告”认为在审查公安机关侦查活动案件的来源及定性;占陇派出所报告案情的真实性;公安干警使用武器的合法性;公安干警***取当场击毙措施的必要性等方面均没发现公安干警有违法行为。

村委会几个人还介绍了一个情况:8月7日报案人陈某某的表亲是揭阳市公安局某位副局长,此人原在占陇派出所当过所长。

在通往普宁的广汕公路侧一处,公路旁有一条土路。再向北前行约一公里,土路边和菜地中间有一条水沟,这便是郑灿炎、陈广丰、黄华生、陈松平四人被“就地正法”的现场。距现场对面约150米处有一农舍, 据说农舍主人是现场目击者。主人陈海松说:“8月7日晚 7点多钟, 我正吃饭时看见三辆汽车很快开过来停在路旁。车灯熄后不久,我听见‘砰砰’ 的枪声,还听见人的哭声,接着枪声又响了好久,又听见有人哭了好久。

普宁市电视台一位女副台长说明:电视台8月9日晚播出的新闻,是当日早上普宁市公安局送来的录像带和解说词。

七民警隐瞒一年终被公诉 揭露草菅人命一幕令人难以置信

1999年1月9日,一条牵动人心的消息传来——原占陇派出所负责全面工作的副所长黄石武(***警督)、原副所长罗国斌(一级警司)及原五名民警因故意一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1998年5月,在广东省委的重视和决定下, 组成由省牵头,省公检法部门参加的工作组,对普宁市“8·7”案件进行调查。后由广东省公安厅对占陇派出所民警涉嫌故意一案立案。

广东省公安厅查明,这是一起隐瞒了一年之久的案。案发当晚被抓的陈广丰等四人并非逃跑,而是一个个被强行拉下车后,由原副所长黄石武下令并分别枪杀的。经技术鉴定,陈广丰身上共有17处枪弹创口;郑灿炎身上共有9处枪弹创口;黄华生身上共有12 处枪弹创口;陈松平身上共有10处枪弹创口。

此案的大概轮廓是:在接到陈某某报案称陈文丰等人持枪到他家勒索后,黄石武指派罗国斌、方辉彬、郑文绪、张永进、陈伟城、黄建伟携带两支“七九”式微型冲锋枪等武器前往抓捕。

当晚7时15分左右, 罗国斌等六人押解陈广丰等四人途经下寨村新路中段时,与黄石武相遇。黄石武、罗国斌二人商量将陈广丰四人击毙。当晚7时30分左右, 在东西南村老路僻静处,被告人黄石武将车叫停,并命令罗国斌、方辉彬、郑文绪、张永进、陈伟城、黄建伟每二人一组把陈广丰等四人击毙,声称有事由他负责,并首先拉陈广丰到路边,用“七九” 式微型冲锋枪朝陈广丰射击。其他各被告人也分别朝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开枪射击。被害人陈广丰、郑灿炎、黄华生、陈松平四人被当场击毙。经法医鉴 定,四人均因心、肺枪弹伤死亡。

27次***历尽辛酸 受害人亲属赴广州北京控告终昭雪

据了解,自19***年8月7日四名村民被后,他们的亲属先后27次到本地区、广州、北京控告、***, 共达254人次。

目前他们已委托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顾先平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就赔偿问题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顾先平律师指出:本案更为严重的是,受害人遭枪杀及被强行匆匆火化,这不但剥夺了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有关合法权利,还给以后的侦破工作带来极大困难,使尸检鉴定只能以侵害人照片为依据,不仅使本案的侦查***拖延至今,还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本案公正审判。

黄进发和陈达福都是五六十岁的人,他们各自的儿子黄华生和陈松平被后,作为父亲,“白发送黑发”的心情不言而喻。他们说:“儿子刚二十二三岁就这样去了,我们真是痛不欲生。民事赔偿固然重要,但人的生命是无价的,更重要的是依法追究凶手的刑事责任!

据从有关方面获悉,“8·7”故意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黄石武接受侦查人员讯问时,被问道:“你为什么要击毙陈广丰等人? ”黄石武回答说:“因为当时在占陇发生很多涉枪案件,我想杀一儆百,才下令将陈广丰等四人击毙。”

 

罗国斌在接受侦查人员讯问时,被问道:“你们知道案犯(指陈广丰四人)的身份及犯罪事实吗? ”罗国斌回答说:“都不清楚,我连陈广丰是哪一个都不知道。”郑灿明今年29岁,据村民讲他像哥哥郑灿炎一样老实厚道。郑灿炎死后,留下妻子和幼儿弱女,他们的生活负担全压在了郑灿明的肩上。郑灿明至今难忘与唯一的哥哥生死相别的情景。他噙着泪水向记者说:“前年8月8日那天,我好不容易才进火葬场见哥哥最后一面。我 要求给他擦乾净身上的血迹再火化。我找来一块布,蹲下来抱起哥哥,只见他眼睛还圆睁着,前胸、腋下有许多弹孔。我边流泪边擦哥哥身上血迹,又用手去合拢他的双眼,奇怪的是两次都合不上他的眼睛。我急得大哭说‘哥哥,全村乡亲都知道你是清白的,死得太冤枉,你……你就放心走吧……我会照顾好孩子的,也一定要为你伸冤! ’我说完,第三次才把哥哥的眼睛……” 

郑灿明止不住啜泣起来。郑灿明为了对死去哥哥 的承诺,奔走呼号,几易寒暑,历尽辛酸,今天总算讨得了一个“说法”,他也相信最终会有一个公正结果。因为,这位普通农民的身后,有神圣的共和国法律,还有正义和千千万万不泯的良知……

窦娥的故事由来是怎样的

乃武与小***的故事:

在小***11岁的时候,小***的母亲与葛品连的母亲订了娃娃亲,要将小***许给葛品连为妻。葛品连成年后被继父推荐到豆腐店当伙计。在小***长到16岁时,葛品连便将小***娶进了门。

此时的杨乃武正好在巷口建造三间新房,建房的监工的伙计由葛品连的继父负责,在得知杨乃武还有多余的新房出租时,就为哥品连和小***夫妇租了一间房子,每月租金800文。这样,杨乃武和小***就在同一楼房内居住了。

葛品连仍在豆腐店帮伙,由于早上起得很早,有时晚上就宿在店中。小***一人在家,闲来无事,经常去杨乃武家中走走,有时就在杨乃武家与杨乃武同桌吃饭。

这时的杨乃武的第二个妻子大杨詹氏还在,小***与杨乃武来往频繁不至被人非议。后来大杨詹氏因难产去世,整座楼房有时就只剩杨乃武和小***两人。小***仍和以前一样,不避嫌疑,与杨乃武来往甚密。

后来有关杨乃武和小***有的流言便传开了。小***夫妇在杨乃武处住了一年以后,杨乃武提出要求把房租增至每月1000文。小***夫妇觉得难以承受,就另行租了太平巷王心培隔壁的房子居住。

大杨詹氏死后三个月,杨乃武和小杨詹氏即詹彩凤结了婚。次年八月,杨乃武参加癸酉科乡试,中了浙江省第一百零四名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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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乃武,生于道光十六年(1836年),一个浙江省余杭县城内的小康之家,自幼勤奋好学,为人正直。杨乃武结过三次婚,第一个妻子是吴氏,第二个是大杨詹氏,后死于难产,最后娶了小杨詹氏。

小***本名毕生姑,乳名阿生,小杨乃武15岁,父亲毕承祥,不过在后来的一些文学作品中也称其为毕秀姑。小***八岁时随母再嫁到余杭县城,母亲嫁给喻敬天为妻,喻家与杨乃武是邻居,与葛品连也是邻居。

“杨乃武与小***”一案发生在清同治光绪年间,是晚清四大奇案之首。上个世纪90年代,陶慧***演的电视剧版《杨乃武与小***》更是让这个故事家喻户晓。***剧形式的“杨乃武与小***”已广为人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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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百科—杨乃武

晚清四大冤案是什么?杨乃武与小***受过哪些酷刑?张文祥是被凌迟处死的吗?

写的是一个弱小无助的寡妇在流氓恶棍的坑害下,被诬为“药死公公”而斩首示众的故事,它反映了昏官的贪赃枉法,当时社会的不公正性,至今读来对人们仍有着很大的教育意义。

元代穷苦书生窦天章要进京赶考,因欠下蔡婆的高利货,被迫将7岁的小女窦娥抵给蔡家做童养媳。窦娥在蔡家长大成人,成婚两年后就成了寡妇,窦娥认了这不幸的命运,愿意格守封建道德,与婆婆相依为命,度过自己寡居的一生。然而,在那样的社会里,连这一低下的要求也不能得到满足,流氓张驴儿父子俩要霸占她婆媳俩为妻.窦娥遵守妇德,坚决不从。张驴儿想用毒药毒死婆婆,留下她一人好下手。不料毒药被张驴儿的父亲误食而死,接着张驴儿嫁祸窦娥,并告到官府。官府接到此案,理应详加审理,然而他们贪赃枉法,草菅人命,毒打窦娥。窦娥怕连累婆婆,违心成招,被判成死罪。窦娥痛斥官府,指天发誓,最终被无辜。“这都是官吏每无心正法,使百姓有口难言。”临刑前窦娥呼天抢地,发出了“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的呼喊。

这桩案子实际上并不复杂,是很容易查清楚的。官府只要稍有一点维护社会公正的责任性,对弱者表示一点同情,稍微用脑子想一想事情的原委,并做一点简单的调查,真相就会大白于天下。然而这些贪官污吏不顾人民的死活,简单从事,偏听偏信,屈打成招,致使窦娥冤屈而死。我们说,一个社会由于人们的身份、地位、遭遇等方面的不同,人和人之间实际上是不可能真正平等的,所以社会上总是存在着一个相对的“弱势群体”,像窦娥和她的婆婆那样的人。当这些弱势群体在他们遇到困难与遭到不幸时,需要的是社会的更多帮助和关爱,需要维护这些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与要求。而这种维护就依赖于国家法律的健全和执法者的公正无私。窦娥所处的社会虽然也有所谓的“王法”,当然那是很不健全的,特别是那些执法者,他们横行霸道,贪赃枉法,不但无法来保护那些弱小者、善良者,制约那些强横者,惩罚那些邪恶者,而且欺辱、鱼肉人民,这就是造成窦娥冤屈的主要原困,造成社会“为善的受贫穷更命短,造恶的享富贵又寿延”的不公正、不合理性。

那么社会发展到了今天,我们应该从中得到怎样的启示呢,我们说要维护社会的公正性,首先社会要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与要求。而要做到这一点,一是要健全整个社会的法律体系,二是要求执法者的公正无私。试想,一个社会没有一套完整的法律体系,无法可依,社会就会造成一片混乱。然而仅仅这样是不够的,因为“法立于上而成可下”,要维护社会的公正性,还要求执法者有一定的素质,严格执法,秉公办事。如果不这样,整个社会就会清浊不辨、是非颠倒、善恶错位、真***难分,生活在这个社会里的弱势群体,就会担惊受怕、谨小慎微,他们就会就生活得委琐、卑贱。目前我们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建设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这就要求我们要继读完善法律,并依法治国,公正执法。这样使我们整于社会***才有安全感,有尊严,人民就会齐心协力奔小康。不然像窦娥以及她的婆婆这样的“弱势群体”她们今天可以不遇见“张驴儿”,明天可能遇到“赵驴儿”和“李驴儿”,他们的结果又是可想而知的。 由于元世祖***取了许多发展生产的措施,元朝初期的社会经济十分繁荣。但是这种繁荣只使蒙古的王公贵族和地主官僚得到好处。为了满足蒙古贵族过穷奢极欲的生活和军事的需要,元世祖还任用了一批管理财政的大臣,帮助他搜刮财富。这批大臣勾结地方官吏,贪赃枉法,无所不为。

元王朝还实行民族压迫政策,把全国人民划分为四个等级:第一等是蒙古人;第二等叫色目人,也就是西域各族和西夏人;第三等叫***,就是原来在金朝统治下的***、契丹、女真等族人;第四等叫南人,就是原来在南宋地区的各族人民。四个等级的人政治地位和待遇不同,***和南人受到百般歧视。

在残酷的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下,各族劳动人民都过着悲惨的日子。***横行,冤案多得数也数不清。

元世祖死后,他的孙子铁穆耳即位,就是元成宗。元成宗时期,这种贪赃枉法的情况越来越严重。有一次,查出有***行为的官吏一万八千多人,冤案五千多件。

当时,在大都流行着一种戏剧,叫杂剧。一些有正义感的读书人,不满官府的黑暗统治,利用杂剧的形式来揭露官场的罪恶和社会的不平现象。

大都有个读书人叫关汉卿,从小喜爱音乐戏剧,会吹箫弹琴,还会唱歌跳舞。关汉卿在京城太医院当过官,可是他对医术不感兴趣,对编写剧本却特别热心。那时候,演戏的人社会地位很低,关汉卿却跟他们混得挺熟;有时候他自己也上场演出,扮个角色。因为他对音乐戏剧很有研究,所以编出的戏也就格外精***。

在大都,一班贵族和普通百姓都喜欢看戏,关汉卿编的戏剧不是为了光给贵族消闲作乐,而是常常帮百姓说话。他把看到的,听到的人民的悲惨遭遇,写进他的剧本里。《感天动地窦娥冤》(也叫《窦娥冤》),就是他的杰出的代表作品。

《窦娥冤》的主要人物是楚州地方一个贫苦女子窦娥。窦娥从小死了母亲,她父亲窦天章还不起债,又因为上京赶考,缺少盘费,把她卖给孤苦的蔡婆婆家做童养媳。到蔡家没两年,丈夫就害病死了,只剩了窦娥和她婆婆两人相依为命地过日子。

楚州有个流氓叫张驴儿,欺负蔡家婆媳无依无靠,跟他父亲张老儿一起,赖在蔡家,逼迫蔡婆婆嫁给张老儿。蔡婆婆软弱怕事,勉强答应了。张驴儿又胁迫窦娥跟他成亲,窦娥坚决拒绝,还把张驴儿痛骂了一顿。

张驴儿怀恨在心。过几天,蔡婆婆害病,要窦娥做羊肚汤给她吃。张驴儿偷偷地在汤里下了毒药,想先毒死蔡婆婆,再逼窦娥成亲。窦娥把羊肚汤端给蔡婆婆喝。蔡婆婆接过碗,忽然要呕吐,不想喝,让给张老儿喝了。张老儿中了毒,在地上翻滚了几下,就咽了气。

张驴儿毒死了自己父亲,把的罪名,栽到窦娥身上,告到楚州衙门。

楚州知府桃杌(音wù)是个贪赃枉法的贪官,背地里被张驴儿用钱买通了,把窦娥抓到公堂讯问,逼她招认是她下的毒。窦娥受尽了百般拷打,痛得死去活来,还是不肯承认。

桃杌知道窦娥待她婆婆很孝顺,就当着窦娥的面要拷打蔡婆婆。窦娥想到婆婆年纪老,受不起这个酷刑,只好含冤招了供。

贪官桃杌把窦娥屈打成招,定了死罪,把她押到刑场去处死。窦娥眼看没有申冤的地方,她满腔悲愤地咒骂天地:“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为天!”在临刑的时候,她又向天发出三桩誓愿:一要刀过头落,一腔热血全溅在白练上;二要天降大雪,遮盖她的尸体;三要让楚州大旱三年。窦娥的誓愿居然感动了天地。那时候,正是六月大伏天气,窦娥被杀之后,一霎时天昏地暗,大雪纷飞;接下来,楚州地方大旱了三年。后来,窦娥的父亲窦天章在京城做官,窦娥的冤案得到***昭雪,凶手张驴儿被处***,贪官桃杌也得到应有的惩罚。

这个戏剧所写的未必是***真事,***,更是一种神话式的想象。但是它反映了在封建统治下,无数含冤受苦的百姓申冤报仇的强烈愿望。所以,千百年来,这出戏一直受到人们的喜爱赞赏,关汉卿也成为人民称颂的戏剧家。 一个很好的媳妇被冤枉至死 元代杂剧,关汉卿撰,也是元杂剧四大悲剧之一。它通过窦娥含冤而死的故事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实。剧中的穷秀才窦天章因借了蔡婆婆二十两银子,无力偿还,被迫把女儿卖做童养媳,反映了残酷的***剥削。赛卢医在光天化日之下阴谋害命,张驴儿父子蛮横地强行霸占妇女,反映了强梁横行的的社会现实。楚州太守贪赃枉法,草菅人命,使无辜的窦娥死于屠刀之下,则反映了官府的黑暗和政治的***。当然,作品最重要的成就还是通过窦娥形象的塑造反映了劳动人民的悲惨命运、善良品质、反抗精神和有冤必伸的愿望。窦娥是一个身兼孤女、童养媳,寡妇、死囚的人物。她三岁丧母,七岁被卖作童养媳,十七岁结婚,不到二年又夫死守寡。这个孤苦无依的女子,不但遭受着地痞无赖的欺侮而且最终被官府无端。她的一生正是劳动人民悲惨遭遇的真实写照。窦娥是一个本分善良的普通妇女。丈夫死后,她忍受着精神的痛苦和折磨,用命运观念自我安慰,安分守己地遵循着当时的道德教条,尽孝守节。但即使如此,她在黑暗的

社会中也无法容身。张驴儿父子闯进了她的生活,她不得不起而反抗,坚决地拒绝了张驴儿的无理要求。面对张驴儿的诬陷和见官的威胁,她毫无惧色,并且天真地相信官府是“明如镜,清如水”的。面对严刑拷打,她据理力争即使“捱千般打拷,万种凌逼,一杖下,一道血,一层皮”,昏死三次,但仍不肯屈服。只是在桃机要拷打她的婆婆时,她才含恨屈招。无情的板子打碎了她对桃杌的幻想,但她还幻想上级官吏会加以复勘,直到最后押赴刑场时,她才对统治阶级完全绝望了。但她并不低头。在第三折著名的[端正好]、[滚绣球]二曲中,她叱天骂地,对黑暗的社会进行了猛

烈抨击和愤怒的控诉,并把怨恨指向了封建社会的最高主宰,表现了对封建秩序的怀疑。她在临刑前发下了三桩誓愿:血溅白练、***、楚州大旱三年。而这三桩誓愿都得到了实现。自然界顺应正义的呼唤,发生了反常的现象,这表现了窦娥的冤枉,也是对黑暗现实的强烈***。为了报仇伸冤,窦娥的鬼魂继续进行斗争。对她那恪守封建礼教并有点儿昏庸的父亲,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在复审时出堂作证,终于使冤案得以昭雪。冤案的***,与其说是清官的功劳,还不如说是窦娥斗争的结果。窦娥由一个本分善良的妇女到成为一个坚强的斗士,被写得合情合理,真实可信。《窦娥冤》,全名为《感天动地窦娥冤》。 --读关汉卿的《窦娥冤》我国著名戏剧家关汉卿的《窦娥冤》,写的是一个弱小无助的寡妇在流氓恶棍的坑害下,被诬为“药死公公”而斩首示众的故事,它反映了昏官的贪赃枉法,当时社会的不公正性,至今读来对人们仍有着很大的教育意义 讲***的故事 媳妇被冤枉至死 是一个悲剧~! 悲剧啊... 6月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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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冤案:杨乃武与小***、杨三姐告状、张文祥刺马案、淮安奇案

杨乃武于道光十六年(1836年)生于浙江省余杭县城内(今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余杭镇)一个小康之家,自幼勤奋好学,为人正直。杨乃武结过三次婚,首为吴氏,次为大杨詹氏,后死于难产。继娶小杨詹氏,即案发时之妻,后直至终老。

杨乃武与小***受过哪些酷刑:

小***本名毕生姑,乳名阿生,小杨乃武15岁,其父毕承祥,后来一些文艺作品中称其为毕秀姑。小***八岁时随母再嫁到余杭县城,其母嫁给喻敬天为妻,小***称喻为继父。与杨乃武是邻居,与葛品连也是邻居。葛品连之父葛奉来,早年死亡。葛品连之母也是带子再嫁给沈体仁为妻,沈体仁则是葛品连的继父。小***11岁时,经其母喻王氏与葛品连之母沈喻氏订明,将小***嫁给葛品连为妻。葛品连成年后由继父将其荐至豆腐店当伙计。小***16岁时,葛品连便想将小***娶过门。小***与葛品连于同治十一年三月初四成亲,小***即为葛毕氏。

此时,杨乃武正好在澄清巷口新造楼房三间。造房时由沈体仁监工,得知杨乃武还有新房多余出租,就告诉了葛品连之母沈喻氏,沈喻氏通过赵兰荣,向杨乃武租了楼房一间给小***夫妇居住,每月租金800文,杨乃武和小***就在同一楼房内居住。葛品连仍在豆腐店帮伙,由于早上起得很早,有时晚上就宿在店中。小***一人在家,闲来无事,经常去杨乃武家中走走,有时就在杨乃武家与杨乃武同桌吃饭。小***还学起诵经,因识字不多,就请杨乃武教。开始,大杨詹氏还在,小***与杨乃武来往频繁不至被人非议。同治十一年九月初八日,大杨詹氏因难产去世,整座楼房有时就只剩杨乃武和小***两人。小***仍和以前一样,不避嫌疑,与杨乃武来往甚密。后来有关杨乃武和小***有的流言街坊邻里都知道了。小***夫妇在杨乃武处住了一年以后,杨乃武提出要求把房租增至每月1000文。小***夫妇觉得难以承受,就另行租了太平巷王心培隔壁的房子居住。

大杨詹氏死后三个月,杨乃武和小杨詹氏即詹彩凤结了婚。次年八月,杨乃武参加癸酉科乡试,中了浙江省第一百零四名举人。

案情发端

同治十二年十月九日,在豆腐店帮伙的葛品连因身体不适回家,途中数次呕吐。大约早饭也未吃,便在糕点店买了粉团吃。到了家门口,还呕吐不止。到家后就躺到了床上,他自以为又得了流火疾,便要小***去买桂圆和东洋参煎服。葛品连服用后并未见好,病情反而更为沉重。午后,葛品连病情沉重。延至申时,葛品连便死了。

葛品连死后的第二天晚上,尸体的口、鼻内竟流出血水。葛品连的义母冯许氏见后怀疑葛品连是中毒而死,便与沈喻氏等众亲友商议,请求官府前来验尸,以验明葛品连是否中毒致死。如系中毒而死,则请查根究底。此事告知了地保王林,当晚便请人写好了呈词。次日一大早,在地保王林的陪伴下,沈喻氏便向县衙提交了要求验尸的呈词。

知县初讯

余杭县知县刘锡彤,时已年近七十。刘锡彤接下呈词,正准备与仵作沈祥及门丁沈彩泉等前去勘验,恰好生员陈竹山来衙为刘知县诊病。陈竹山与刘锡彤关系密切,常来常往。于是一边诊病一边就谈起了即将去勘验的事。陈竹山得知是为葛品连验明死因,就把他在走街串巷时所听说的有关杨乃武和小***之间的传闻告知了刘锡彤,还说,街坊邻居都认为葛品连之死是杨乃武和小***因奸谋毒所致。

之后,刘锡彤带着仵作沈祥及门丁沈彩泉来到了葛品连停尸处。仵作沈祥验得葛品连尸身仰面作淡青色,口、鼻内有淡血水流出,身上起有大泡十余个。但用银***探喉部却呈青黑色,擦之不去,不似是砒毒之征,心下疑惑。于是只是向知县禀报说是中毒身死,却未报何毒致死。刘锡彤也未问。沈彩泉问沈祥,沈祥说可能是生烟土中毒致死。沈彩泉说不可能是生烟土,服生烟土皆为自服,是***,不是他杀,肯定是砒毒致死。沈祥不服,便与沈彩泉争执了起来。本来试毒的银针应该用皂角水多次擦洗,结果也都忘了。刘锡彤惑于陈竹山之言,竟相信了沈彩泉的话,认为葛品连是砒霜中毒而死。当即将小***叫来讯问,问她“毒从何来?”小***答“不知”。刘锡彤即将小***带回县衙审问。

刘锡彤将小***带回县衙后,对其进行严刑拷打。据当年《申报》载,小***受的刑是“烧红铁丝刺乳,锡龙滚水浇背”。酷刑之下,小***作了与杨乃武系因而谋害亲夫葛品连致死的供述。

小***作完口供后,已是次日凌晨三更,刘锡彤一得到小***的供词,立即派一王姓书办并带民壮阮德等前往抓捕杨乃武。阮德和书办将杨乃武强行带到县衙。杨乃武半夜三更平白无故被强行带至县衙,窝了一肚子的火。当知县讯问时,不但否认与小***因奸谋毒之事,还以粗暴的态度顶撞刘锡彤,使刘锡彤大为恼火。杨乃武得知小***的供认说是初五交给其砒霜。于是,托人要求岳母本家亲友为其作证,证明其初五日在南乡除灵立继,初六日才回余杭城内。意在否定小***供认的初五日交砒霜的事实。杨乃武岳父的干兄弟监生吴玉琨、杨乃武岳父之侄詹善政、杨乃武的堂兄增生杨恭治及沈兆行、冯殿贵等人即按此要求向余杭知县递交了公禀。

由于杨乃武有举人身份,系天子门生,不能用刑。刘锡彤束手无策,无法获取定案的口供。次日,便呈报杭州知府,要求革去杨乃武的举人身份。杭州知府陈鲁又通过浙江巡抚杨昌浚向朝廷具题。同治皇帝在杨昌浚的具题上亲批:“杨乃武著革去举人,其因奸谋死本夫情由,著该抚审拟。”

杭州府再审

葛品连死后第十天,即同治十二年十月二十日,刘锡彤便将杨乃武和小***及全案卷宗解至杭州府。但杨恭治、吴玉琨、詹善政等人为杨乃武所作的初六日才回余杭城内的公禀却被刘锡彤压下了,没有随卷宗上呈杭州知府。

此时杨乃武革去举人的御批已下,知府陈鲁便动用大刑,杨乃武熬刑不过,只得承认与小***因奸谋毒之事。当陈鲁追问砒霜来源时,杨乃武便编造了从杭州办完中举手续回余杭的途中,在本已熟识的仓前镇爱仁堂药店“钱宝生”处以毒鼠为名购得的。陈鲁得到这一口供,以为案情已经大白,便叫刘锡彤将钱宝生的证词取来。

“钱宝生”来到县衙后,说自己不叫钱宝生,叫钱鹿鸣,又名钱坦,也没有卖砒霜给杨乃武。刘锡彤反复做钱坦的工作,并表示不会追究其卖砒霜的罪责,也不会把他送到杭州府作证,并给钱坦写了书面保证。钱坦后来同意按刘锡彤的意思作证。

陈鲁得到“钱宝生”的证词,又有杨乃武和小***的供认,就认为铁证如山,可以定罪判刑。同治十二年十一月初六日,杭州知府陈鲁作出判决,以因奸谋杀亲夫罪处小***凌迟之刑,以授意谋害他人亲夫处杨乃武斩立决,上报浙江按察使。

浙江按察使蒯贺荪,开始觉得案有可疑。因为杨乃武乃是个举人,他自己也是个举人。他不太相信一个举人会为一个女子而抛弃自己的前程不说,还得赔上自己的性命。于是,他找来刘锡彤,询及本案的经过情况,是否有不正常的情况。这刘锡彤向按察使拍胸脯保证,说此案铁证如山,绝无冤屈。蒯贺荪见此,也就放心了。遂将案件按照杭州知府的意见上报浙江巡抚杨昌浚。

在此期间,杨乃武在狱中,书写了关于自己是被屈打成招的申诉材料,由其妻小杨詹氏即詹彩凤向杭州各衙门申诉,但没有引起浙江巡抚及臬司等地方官员的重视。

到北京告“御状”

同治十三年四月,杨乃武之姐叶杨氏随带杨乃武岳母家的长工王廷南、王阿木,从上海乘轮船到北京,经在京的同乡京官指点,向都察院递交由杨乃武所写的申诉材料。事先商定由王廷南进都察院递交,临进都察院前,王廷南说自己目力不济,要王阿木进去递交。这王阿木就说自己是王廷南。这样,王阿木就被当作王廷南递解回浙江杭州。

都察院接受了杨乃武的呈词后,就下文给浙江巡抚,要求复审此案。杨昌浚将此案交杭州知府陈鲁复审,结果当然只能维持原来的判决。

由于杨乃武之妻小杨詹氏多次在杭州各衙门鸣冤叫屈,杭州城内大街小巷传言纷纷。此事引起了当时红极一时的红顶商人、江南药王胡雪岩的关注。杨乃武之妻得到了胡雪岩的资助,有了再次进京的经济能力。同治十三年九月,杨乃武之妻詹彩凤随带其娘家帮工姚士法,携带杨乃武的呈控材料去北京,向步军统领衙门递交了这一材料。步军统领衙门将杨乃武的申诉情况上奏皇上,皇上谕旨,将此案交浙江巡抚杨昌浚督同臬司亲提严讯。但杨昌浚并未亲提严讯,而是将此案交给刚到任的湖州知府锡光以及绍兴知府龚嘉俊、富阳知县许嘉德、黄岩知县陈宝善共同审理此案。湖州知府锡光参与几次审理后,即找了个借口不再参与审理,不知原因何在。后来主要由龚太守审理此案,但不久便遇到同治皇帝驾崩等国家大事,又碰上全国性的考试,所以此案一拖再拖结不了案。

刑部大审

由于案件久拖不决,社会影响又大,刑部给事中王书瑞上奏要求重审此案。两宫皇太后命浙江学政胡瑞澜复审。胡官居学政,虽通学术,却不谙刑名,难以胜任,兼之素与杨昌浚相熟,也未能推翻原判。

此后,该案又经历重重周折,送达刑部。刑部在审查案卷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疑点。

浙江籍的京官也非常关心家乡这一轰动全国大案的审理情况。他们经综合各方面的情况分析判断,认为本案是一起冤案。于是他们联名向都察院提交呈状,根据刑部提出的前述案中疑点,又增加了他们听闻来自家乡的消息。都察院接到呈词后,即向两宫皇太后、皇上奏请。两宫皇太后竟批准了都察院的奏请。

刑部接下此案后,便调集本案的有关证人及杨乃武和小***进京。由于当时本案的主要证人钱坦已死,刑部也无法依靠证人的证词和人犯的口供定案。虽然在审理时发现杨乃武和小***都受过酷刑,与杨昌浚具题、胡瑞澜上奏中所说的并无刑讯一节显有不符,且杨乃武和小***也都推翻了原先因奸谋毒的供述,但刑部认为仅凭这些也难以定案。在审问进京人证的过程中,刑部官员发现余杭县令刘锡彤所勘验的葛品连中毒身死的尸体勘验结论值得怀疑。于是经请得旨意,将葛品连的尸棺运至北京,重新勘验葛品连的死因。

光绪二年十二月九日,刑部在北京海会寺开棺验尸。由于此案影响很大,所以前来观看开棺验尸的人非常多。经仵作荀义、连顺喝报,验得葛品连周身大小骨殖均呈黄白色,确属无毒因病而死。在场的刘锡彤以及原验仵作沈祥也都不得不认可了这一鉴定结论。刑部官员还讯问刘锡彤、沈祥原验情况,两人承认,原验时,试毒银针并未按要求用皂角水反复擦洗,不符合朝廷规定的检验要求;沈祥向刘锡彤只报服毒而死,却未报何毒致死,等等。

据此可见,杨乃武和小***确系冤枉。他们原来所作“因奸谋毒”的有罪供述显然均为虚***。于是,刑部上奏皇上,革去了刘锡彤知县之职。其他相关审理官员也各自因审理不利而遭受处罚。杨昌浚、胡瑞澜、陈鲁等皆被革职,刘锡彤则被从重处罚,发往黑龙江效力赎罪,且不准收赎。沈祥被判杖八十并徒刑二年,沈彩泉被判杖一百并流二千里。杨乃武、小***冤屈被洗刷,但亦被处杖八十与杖一百。至此,案件审结,其时为光绪三年二月十六日,案件审理全过程历时约四年。

杨乃武回到余杭后,曾去上海《申报》做过事,不久仍回余杭,以种桑养蚕度日。于民国三年(1914年)病故,享年74岁。小***回到余杭后,终因亲友无靠,衣食无着,真的入庵做了尼姑,法名慧定。小***于民国十九年(1930 年)圆寂,享年75岁。

凌迟的过程我不太清楚,不过这个看看对你是否有用:

凌迟凌迟也称陵迟,即民间所说的“千刀万剐”。陵迟原来指山陵的坡度是慢慢降低的,用于***名称,则是指处死人时将人身上的肉一刀刀割去,使受刑人痛苦地慢慢死去。 凌迟刑最早出现在五代时期,正式定为刑名是在辽代,此后,金、元、明、清都规定为法定刑,是最残忍的一种***。 这种刑法主要用于处罚那些十恶中的一些犯罪,如谋反、大逆等。到了清朝乾隆时期,如果打骂父母或公婆、儿子杀父亲、妻子杀丈夫,也是触犯***道德的重罪,要处凌迟刑。但后来为了镇压农民反抗,对于不按时交纳赋税的也要处以凌迟刑,这在明太祖时期尤为突出。 凌迟刑的处刑方式很残忍,一般记述是说将人身上的肉一块块割下来。而历代行刑方法也有区别,一般是切八刀,先切头面,然后是手足,再是胸腹,最后枭首。但实际上比八刀要多,清朝就有二十四刀、三十六刀、七十二刀和一百二十刀的几类。二十四刀是:一、二刀切双眉,三、四刀切双肩,五、六刀切双乳,七、八刀切双手和两肘间,九、十刀切去两肘和两肩之间部分,十一、十二刀切去两腿的肉,十三十四刀切两腿肚,十五刀刺心脏,十六刀切头,十七、十八刀切双手,十九、二十刀切两腕,二十一、二十二刀切双脚,二十三、二十刀四切两腿。 实际执行时,还有更多的,最多的是明朝作恶多端的太监刘瑾被割了三天,共四千七百刀。到公元1905年的光绪年间,凌迟刑被废除。开始时,刽子手会巧妙地一刀剜去的喉结,以免他喊叫。然后迅速地出血包扎伤口,最先动手的部位是背,每刀割下的肉必须只有指甲盖大小。杀一个成年人必须要施3357刀,刀刀须见血掉肉,要用大白瓷盘将其贴在上面供观众鉴赏,并要得到赞赏,如果在规定刀数前死去,刽子手将被观众嗤之以鼻,并有可能丢掉饭碗。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毕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元代执行凌迟,把零割一百二十刀,已是够骇人听闻的了,明代执行凌迟时零割的刀数更远远超过前代。明世有两次著名的凌迟处死案例,刀数有明确的记载,一是正德年间的宦官刘瑾,一是崇祯时进士郑鄤。邓之诚《骨董续记》卷二“寸磔”条云:“世俗言明代寸磔之刑,刘瑾四千二百刀,郑鄤三千六百刀。李慈铭日记亦言之。”这里记刘瑾被剐的刀数可能是误传,实际上刘瑾被剐三千三百五十七刀。这样大的数目,实在惊人。民间妇女骂人时常说“你这个挨千刀的”,看来古代凌迟时将人割千刀以上并非虚词。  先说刘瑾。正德五年(1510),刘瑾以谋反罪被判***,圣旨特批,将他“凌迟三日”,然后还要锉尸枭首。执行十的情景,当时参与监刑的张文麟有详细的记述:  是日,予同年陕西司主事胡远该监斩,错愕,告于上述刘先生璟曰:“我如何当得?”刘回言:“我叫本科帮你。”予因应之。过官寓早饭,即呼本吏随该司掌印正郎至西角头,刘瑾已开刀矣。凌迟刀数,例该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头一日例该先剐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动刀,则有血流寸许,再动刀则无血矣。人言受惊,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剐毕开膛,则血从此出,想应是矣。至晚,押瑾顺天府宛平县寄监,释缚,瑾尚食粥两碗。反贼乃如此。次日押至东角头。先日,瑾就刑,颇言内事,以麻核桃塞口,数十刀,气绝。时方日升,在彼与同监斩御史具本奏奉圣旨,刘瑾凌迟数足,锉尸,免枭首。受害之家,争取其肉以祭死者。锉尸,当胸一大斧,胸去数丈。逆贼之报亦惨矣。  刘瑾把持朝政时,残害忠良,作恶多端,他落得如此下场固然使人解恨,但从他受刑的过程来看,凌迟这种刑罚不能不说它确实惨无人道。  再看郑鄤。若说刘瑾被凌迟是罪有应得,而郑鄤受如此酷刑却使人感到惋惜。郑鄤是常州横林人,天启二年(1622)进士及第,他的文才与声望曾名噪一时。崇帧初年,由于朝廷内部党派之争引起政治***,郑鄤也被卷了进去,他被人告发说犯有“杖母”和“奸妹”两项大逆不道的罪款,罪后由崇祯皇帝朱由检亲自批示,予以凌迟处死。  关于郑鄤一案的详细背景与是非曲直,这里不作具体考述,我们只讲他受刑的大致经过。崇祯十二年(1639)八月二十六日黎明,圣旨下达让当日执行,有司官员立即下令传齐有关人役;押解前往西市。当时的西市在北京皇城西侧甘石桥下四牌楼(后世简称西四牌楼,即今北京西四),处决死囚常在这里进行。按平常的惯例,斩首在西牌楼下,凌迟在东牌楼下,所以,那天早晨就有一伙人役在东牌楼旁边搭起一座棚子,里面供监斩官等人在此就座,棚子前面竖起一根上边有分叉的粗木杆。不一会,行刑的刽子手们也提前来到,他们每人带一只小筐,筐里放着铁钩和利刃。刽子手们取出铁钩利刃等,放在砂石上磨得非常锋利。辰、巳时分,监斩官带校尉、人役等押着郑鄤来到刑场。郑鄤被暂时停放在南牌楼下,他坐在一只大箩筐里,没有戴头巾也没有穿鞋袜,正在向一名书童絮絮不休地属咐家中后事。这时,围观的群众人山人海,把周围的道路、空场堵得水泄不通,附近的房顶上都爬满了人。有位吏役说,西城察院的官长还未到,必须稍停片刻,正说着,那位官长由随从前呼后拥,分开密集的人群向这里来了。就位之后,他高声宣读圣旨,由于周围人声嘈杂,他都念些什么,人们听不清楚,只听他最后的一句是:“照律应剐三千六百刀。”刽子手齐声附和,声如雷震,围观的群众莫不心惊胆颤,两腿发抖。只听得三声炮响,之后开始行刑。人群更加骚动起来,爬在房上的人有的站起身,伸长脖子,想看看刽子手怎样剐人。但由于近处的人围得密不透风,稍远一些就看不见行刑的场面。过了好大一会儿,只见那有分叉的粗木杆上垂了一条绳子,有人在木杆后面拉动绳子,绳子的另一端便吊起一件东西,鲜血淋漓,原来是人的肺和肝,一直吊到木杆最高处。这说明的肉已被割尽,开始剖腹取五脏了。又过了一会,木杆上的绳子放下来,卸下肝肺,又吊起一颗人头,这说明郑鄤已被砍了脑袋,悬挂示众。接着,又把郑鄤的躯体也挂了起来,使他的胸贴着木杆,背朝着众人,大家看见他背上的肌肉被割成一条一缕的,却没有割掉,千百条密麻丛集,就像刺猬似的。这时,凌迟之刑宣告结束,有两名校尉手舞红旗,骑着快马同东飞驰,他们是去宫中把剐的刀数向皇帝报告。后来,有刽子手把郑鄤的尸体取下,把他身上的肉一条条的出售,据说人们买这些人肉是作为配制疮疥药的原料。  清代仍有凌迟之刑。统治者对农民起义的首领一旦捕获,总是要凌迟处死。如太平天国北伐军失败,将领林凤翔、李开芳等八人被俘,都押解到北京凌迟示众。捻军首领张洛行、赖文光兵败被俘,也受了凌迟之刑。太平天国的著名领袖石达开在大渡河兵败,向四川总督骆秉章投诚,但没有受到宽大处理,清廷传旨将石达开不必押送北京,在四川就地处决,骆秉章这个镇压农民起义的刽子手竟残忍地对石达开等使用了凌迟之刑。那是同治二年(1862)六月二十五日,骆秉章率领清兵把石达开和宰辅曾仕和、中丞黄再忠等绑赴刑场。石、曾二人分别被面对面缚在两个十字木椿上。执行凌迟时,刽子手先对曾仕和割第一刀,曾仕和受疼不过,惨叫狂呼,石达开斥责他说:“为什么不能忍受此须臾时间?”曾仕和这才紧咬牙关,不再叫喊。石达开受刑时,被割一百多刀,他从始至终默然无声。石达开的凛然正气和坚强意志使清军官兵感到震惊,四川布政使刘蓉说他“枭桀坚强之气溢于颜面,而词句不亢不卑,不作摇尾乞怜语。……临刑之际,神色怡然,实丑类之最悍者。”  凌迟之刑一直延续到清末。戊戌变法后,清廷受内外各种矛盾的冲击,不得不顺应潮流对传统的弊政作些改革。光绪三十一年(1905)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请删除凌迟等重刑,清廷准奏,下令将凌迟和枭首、戮尸等法“永远删除,俱改斩决”。从此,凌迟非人的酷刑才从法典中消失,被斩首代替了。

张玉环案到底是冤案还是错案?

冤酷的词语解释是:1.残酷无道。2.无罪而加刑戮。3.指屈打成招的冤案。

冤酷的词语解释是:1.残酷无道。2.无罪而加刑戮。3.指屈打成招的冤案。注音是:ㄩㄢㄎㄨ_。结构是:冤(上下结构)酷(左右结构)。拼音是:yuānkù。

冤酷的具体解释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为您介绍:

一、引证解释点此查看***详细内容

⒈残酷无道。引《韩诗外传》卷五:“_之为主,戮无辜,劳民力,冤酷之令,加於百姓。”⒉无罪而加刑戮。引《三国志·魏志·邓艾传》:“昔秦民怜白起之无罪,吴人伤子胥之冤酷,皆为立祠。”⒊指屈打成招的冤案。引《南史·梁纪上》:“六月丙子,_分遣使巡察州部,视人冤酷。”《周书·文帝纪上》:“若得一雪冤酷,万死无恨。”

二、网络解释

冤酷(1).残酷无道。《韩诗外传》卷五:“纣之为主,戮无辜,劳民力,冤酷之令,加於百姓。”(2).无罪而加刑戮。《三国志·魏志·邓艾传》:“昔秦民怜白起之无罪,吴人伤子胥之冤酷,皆为立祠。”(3).指屈打成招的冤案。《南史·梁纪上》:“六月丙子,诏分遣使巡察州部,视人冤酷。”《周书·文帝纪上》:“若得一雪冤酷,万死无恨。

关于冤酷的成语

酷暑难耐冤冤相报冤沉海底判冤决狱夏阳酷暑冷酷无情鸣冤叫屈含冤受屈含冤莫白

关于冤酷的词语

祁寒酷暑含冤莫白夏阳酷暑滥官酷吏五季之酷鸣冤叫屈含冤受屈判冤决狱酷暑难耐冷酷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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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环请求追责16名办案人员,你认为办案人员应该被追责吗?

张玉环在被监禁了26年以后,被宣布无罪释放,他到底是被冤枉的还是这是一个错案?

有网友认为他是被冤枉的。他在第一次的时候就说了,他是屈打成招,没有人对此表示异议。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就宣判了,他当庭翻供。这也说明他可能就是被冤枉的。

被发回来重审,在两次作案手法的描述有很大差距,但还是会被***纳。在没有直接证据的时候,就将人判定为***,缓期执行。通过其代理律师的描述,他是被冤枉的,在监狱里也没有要求减刑,而是不断写申诉材料。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的申诉材料获得了回应,***进行了宣判,判他无罪释放。

有网友认为这个案子是一个错案。案件***取的是疑罪从有,先***定了张玉环是凶手,就要在他身上找证据,这样的做法,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按照疑罪从有的逻辑去办案,这个案件就是一个错案。

这个案件办理的时候是错误的,幸亏在现在已经纠正了,给予张玉环无罪释放,而且***的领导给张玉环道歉了,说明这个案件办理时是错误的,现在已经及时纠正了,这也说明我们的法治进程获得了长足的发展。

现在张玉环跟自己的代理律师在一起协商国家赔偿问题,这个也是对他遭受牢狱之灾的一个补偿,张玉环自己认为,哪怕是赔偿一千万,也无法挽回自己的青春,一个人的青春,只有一次,从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到五十多岁的小老头,他在这样的大好年华里进了监狱,遭受了很多苦,国家赔偿是一定的是不是1000万,就不知道了,按照国家的赔偿标准,好像不到。大家对此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一下!

杨乃武与小***的冤案,最后是如何沉冤昭雪的?

张玉环请求追责16名办案人员,个人认为当年的办案人员应该被追责,而且应该一追到底,尤其是当年参与了刑讯逼供的办案人员应该得到法律的严惩!

张玉环被错误定罪,失去人身自由长达27年,沉冤昭雪之后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据人民日报报道:

张玉环及家人和委托律师尚满庆一同向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员会和国家监察委员会三部委寄出了关于控告、追究张玉环案违法办案人员案的材料。

张玉环称自己在27年前被民警带走调查,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连续6天6夜不间断审讯,前后有8名民警通过吊打、蹲桩、枪击、放狼狗撕咬等方式,逼迫其编造了作案过程,在刑讯逼供下张玉环编造了作案过程。

张玉环被定罪之后,直到沉冤昭雪之日,当年谋害两男童的凶手至今没有抓获,真正的凶手逍遥法外,没有得到法律的制裁。

张玉环不仅追责8名办案民警的刑讯逼供罪和***罪,当年南昌市检察院的检察员李某也在追责范围内,据张玉环说,检察院检察员李某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明知张玉环身体有明显的伤痕,依旧纵容侦查人员,也没有质疑证词的真实性,而且在案件被发回重审的过程中,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依然坚持对张玉环的指控。

当然南昌中级人民***的办案人员也在张玉环的追责范围内,张玉环认为***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做出了错误的判决,让自己蒙受了27年的不白之冤。

张玉环案件听闻详情细节之后,不得不令人感到震撼和惊恐!如果张玉环所言属实,他当年被吊打、蹲桩、电击、狗咬等方式刑讯逼供,没想到***剧中的情景在现实生活中上演,屈打成招的办案方式让无罪之人失去人身自由27年,真正的罪犯至今逍遥法外!!!

正义只会迟到,但是绝对不会缺席,法律必将严惩真正的凶手,也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制造冤***错案的人,尤其是知法犯法的人。

各位朋友,你认为当年的16名办案人员应该被追责吗?欢迎关注留言。

张玉环的冤案,追责起来难度大吗?

“杨乃武与小***”一案发生在清同治和光绪两帝时期,是晚清著名冤案,历时四年才沉冤昭雪,在这个案件中有哪些鲜为人知的真相呢?

杨乃武这个人从小就聪明好学,为人很正直,好打抱不平,是浙江余杭县的举人。小***本名叫毕秀姑,长得很漂亮,是远近出名的美女,她的丈夫叫葛品连。杨乃武是小***夫妇的房东。因为葛品连在外给人家打工,每天总是早出晚归,而杨乃武与小***同住一楼,交往频繁,在左邻右舍看来关系有些暧昧。同治十二年(1873年)十月初九,葛品连突发疾病,到了半夜就死了。葛品连死后的第二天,尸体的口,鼻器官都往外流血。这种情况下,让人主观判断是非正常死亡,平时杨乃武与小***的暧昧关系让人怀疑, 难到他俩是第二个西门庆与潘金莲?于是葛品连的母亲马上到县里报案,要求余杭县知县刘锡彤验尸。?

县令刘锡彤带领助手沈祥和沈彩泉等人去现场勘验,沈祥用银***探尸体喉部,银针显青黑色,擦之不去,他并未用皂角水多次擦洗,心虽有疑惑,但是并没有进一步验证,就禀报刘县令说是中毒而死,而沈彩泉则说是因砒霜中毒而死。刘锡彤县令经过对左右邻居的问讯调查,发现杨乃武与小***有通奸的流言,认定小***有作案嫌疑,将小***带回县衙审问,经过严刑拷打,小***屈打成招,承认了自己用砒霜毒死葛品连。酷刑之下,小***供述说在十月五日从杨乃武手中获得的砒霜,十月初九毒死葛品连,以达到他与杨乃武通奸而居的目的。

得到小***的口述,刘锡彤马上逮捕了杨乃武,其实刘锡彤以前与杨乃武有过节,因为刘锡彤滥收钱粮,杨乃武曾经举报过他,这样就断了刘锡彤的财路,刘县令想乘机施以报复。可是,杨乃武闭口否认,称自己在十月二日到十月初九并未在家,而是去余姚县岳母家办事,并不存在作案的时间。刘锡彤就对其严刑拷打,熬不过酷刑的杨乃武最后也不得不认罪。

杨乃武与小***已经招供,杭州知府陈鲁以二人通奸毒死葛品连故意案,判其两人***。

近日,张玉环近况频频上热搜。由于当年的冤***错案,让张玉环有了27年的牢狱之灾,让他从一个年轻的小伙子变成了中年大叔。现在各个部门的追责仍在继续当中,那么这次的追责究竟有多困难呢?下面我们来具体说一下。

首先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27年,再次寻找真凶是非常困难的。经过27年的时间冲洗,这件事情已经被人们所淡忘,那个时候的记忆也被时间所磨平。而且即使有证据,但是经过27年的岁月,也都会消失不见。所以在这件事情上找到真正的凶手是非常困难的。27年是一个漫长的时光,在这个时光里,凶手是否还在逍遥法外,还是已经去世,这一切调查起来都是非常困难的。

还有就是根据张玉环所说,他在当时定案的时候,是由于忍受不了当时的酷刑,屈打成招的。那么这次的追究责任肯定还会去追究,当时让张玉环屈打成招的人,去追究当年用酷刑的人,那么已经27年已经过去了,再次寻找这个人是非常困难的,这个人应该已经退休安享晚年了,不知道这个用酷刑的人,当时是在什么情况下才这样做的,所以在这次的追责活动中,应该还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人的一生没有几个27年,张玉环是在监狱里度过了他最宝贵的27年,把他从一个精神焕发的小伙子变成了中年大叔,不论是追究谁的责任,这一切都是回不来的。追究到当事人的责任,只是为了寻求自己一点心里安慰罢了。

所以送的来说,张玉环这个案件的追责是非常困难的,因为27年的时间非常长,而且在那个时候,司法机关的办案并不公开,所以这件事情是非常难的。